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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研究借用中国古代文学作品中的“欢场”概念,考察和研究新媒体时代网民参与社会互动的空间形式和过程,及其所呈现的一种新型“欢场”文化现象——以新媒体技术为主导,以“娱乐”和“性”为主要元素,以扩散化传播为关系的网络狂欢现象。具体而言,新媒体“欢场”文化指涉着一个由网站、论坛、博客、APP等系列空间构建的涉“性”娱乐的生产、传播和消费的文化场域。随着新媒体日益渗透人们的日常生活,“欢场”文化盛行所带来的文化失范等负面效应引发了人们的许多质疑和忧虑。本研究借鉴媒介社会学的研究框架,综合运用历史分析、话语分析、内容分析与案例分析等方法,在考察“欢场”文化生成的基础上探讨从近现代大众传媒到新媒体时代的“欢场”叙事,重点探讨“欢场”文化在新媒体空间中的媒介呈现,进而阐释“欢场”文化生产与公众、经济、文化等因素之间的权力关系,并对其价值和负面效应进行反思与批判。本研究力图从五个方面展开新媒体“欢场”文化的研究。第一,通过梳理古代文学中的“欢场”书写主题,在历史文化语境中考察“欢场”文化的生成依据,探寻“欢场”与社会发展之关系,并进一步考察“欢场”由文学书写到新媒体叙事的连接脉络。近代报刊的产生刺激了媒介文化的欲望叙事及大众的感性诉求,孕育了近代“欢场”文化的传播特征。现代大众传媒通过议程设置的批判话语叙事和相关报道,在大众的认知观念和价值观中建构起了对“欢场”的刻板印象。新媒体时代,“欢场”文化在新媒体空间中的扩散已初步显现出“场域”的迹象,这一场域的生成可以从媒介技术的变革、声色惯习与文化资本、空间类型的集聚拓展、行动者的变化多元等分析中得到阐释。第二,参照爱德华·索亚的“第三空间”理论视角,将新媒体空间依据空间特性分为物理空间、想象空间和社会空间,通过对新媒体“欢场”文化扩散现状的梳理,探讨“欢场”文化在新媒体空间中的形态。首先梳理考察网站、论坛、博客、QQ群、微信、陌陌等“物理”空间中“欢场”形态的呈现。其次考察“欢场”文化在新闻客户端、综艺、影视、广告、直播中的渗透和扩散,探析这些新媒介形态如何以想象性为主的媒介叙述建构起“欢场”文化的第二空间。最后将社会转型期频发的道德隐私新媒体事件视为第三空间,强调其所蕴含的权力和社会关系的变化,探寻社会各方主体何以通过空间重构、话语实践及意义争夺展开社会道德、公权力等方面的关系博弈,从而在互动、抗争、协商中影响着“欢场”文化的生产与重构。第三,在梳理分析新媒体空间中“欢场”形态的基础上,以新媒体“欢场”的文化习性为主线,分别从新媒体“欢场”主体的语言、行为及身份上凝练出奇观特征、狂欢精神和快感宣泄的特征,并探讨这三大特征与“欢场”生成机制的关系以及在导引“欢场”文化建构特性中起到的作用。具体来看,新媒体“欢场”奇观特征突出地表现为“原欲/罪”奇观、名人“私生活”奇观和荧屏“污”奇观;狂欢精神体现在窥私的狂欢和以段子、神曲、恶搞等为表现形式的戏谑调侃的话语狂欢;快感宣泄则体现在基于欲望释放的生理快感、基于情感消费的精神快感和以利益诉求为目的的行动快感等方面。第四,通过考察新媒体“欢场”与公众、经济以及文化等外部场域之间的勾连,考察“欢场”文化在中国当代社会文化场域中复杂的生产张力。新媒体“欢场”文化也是性别权力争夺的重要场域,通过探讨女性如何运用身体、话语、行动等方式参与“欢场”文化的生产和建构,从性别角度阐释“欢场”文化再现的社会性别政治。以“海天盛筵”为个案进行分析,考察这一事件中各种权力主体的斗争和博弈以及对大众价值判断的影响。第五,强调新媒体“欢场”文化是消费社会出现的文化形态,对当下“欢场”文化引发网络社会道德的危机、媒介技术伦理与空间异化、消费欲望的异化等现实问题进行反思与批判。本研究提出,探寻重构新媒体文化生态的行动策略,要通过审查监管和疏导引导,来健全新媒体文化的治理体系,通过互联网内容的完善,提升新媒体文化的责任与品格,同时要加强公民理性的培育,提升个人的媒介素养。从个体理性上升到公共理性,承担起塑造新文化形态的重要传播力量,是时代提出的重要课题,也是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