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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令权是中国传统文化与传统孝道的重要内容,在中国源远流长、根深叶茂。教令权制度的发展在唐代得以完备,使唐代教令权制度在中国法制史上的抹下了重要的一笔。在唐代社会,教令权对于协调家庭关系,稳定社会秩序,培养子女的尽孝的责任心和义务感都起到了积极作用。同时,教令权入律为唐代教令权的研究提供了更多有效的信息。本文从唐代入手,通过五个部分来全面研究教令权制度,从而重新认识、把握教令权对唐代社会的独特影响。第一部分为教令权制度的定义与流变,首先为教令权的下定义,再根据对法制史的回顾,阐述唐代以前的各个时期教令权的发展历程,先秦时期礼制思想与孝观念的发展使教令权制度得以萌芽,秦朝时期的法制健全使教令权制度得以形成,汉代孝治的推行与儒家思想的冲击使教令权制度得以发展,魏晋南北朝的立法活动使教令权制度得以成熟,以时间为线索系统地探讨教令权的流变,这些都为唐代的教令权制度的完备打下基础。第二部分为唐代教令权制度的历史成因。分别从政治、经济、文化三个角度进行分析。在政治制度上,无论是唐代统治者的态度、还是国家方针、法律制度以及地方政策,唐代整个社会倡导孝行、重视孝道;在经济制度上,土地分配制度、赋税优惠制度到物资帮扶制度都充分保障了家长权力,为家长行使教令权的提供了宽裕的经济环境和充分的物质保证;在文化制度上,唐代实行崇圣尊儒的文教政策,积极传播儒学文化,将传统的儒家思想融入了唐代的文化制度中,为教令权的推行打下了坚实的理论基础。第三部分为本文的核心——唐代教令权制度的具体内容。本文采用对教令权的广义理解,整合唐代的史料,将教令权的具体内容归纳为尊敬权、家教权、婚姻决定权、财产支配权、惩戒权和送惩权。本部分采取个案研究、史料分析、归纳总结、历史研究的方法,深入系统地对唐代教令权制度的各个方面作出研究。第四部分介绍唐代教令权制度的特点,归纳总结出五个特点:教令权入律,家法与国法的双重保障,儒家伦理根深蒂固,权利与义务的双重性,教令权规制下的女性生活,通过这五个方面的细致分析,进一步全面的了解唐代教令权制度的独特风貌。第五部分为教令权制度的现代价值,也是本文的创新部分,首先对当代中国面临的孝道问题进行剖析,得出当代社会主要面临家庭养老受到考验,子女敬孝观念淡薄,社会保障制度不够健全三大问题,针对这些问题提出对教令权制度的创造性转化,如教令权应该回归到家庭伦理领域,赋予教令权新的时代内涵,行使教令权的方式要做新的调整,通过这三点转化来实现传统教令权制度对现代社会的积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