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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实行土地家庭承包经营责任制以来,围绕规模经营问题而展开的争论一直不绝于耳。2005年12月31日国务院发布《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提出“稳定和完善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健全在依法、自愿、有偿基础上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机制,有条件的地方可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使农业规模经营又一次成为学术热点问题。此次讨论较80年代关于农业规模经营的讨论,在内涵,视角,实践的发展等方面有了极大的丰富和发展。
本文从农业规模经营思想的渊源及演化出发,沿着规模经营理论发展的轨迹,揭示规模经济产生的根源在于分工和专业化。并以此为基础,结合我国目前农业规模经营实践成果,对农业规模经营的内涵进行阐述。农业规模经营包含农业内部规模和外部规模两个层次的涵义,所谓内部规模:主要指通过生产要素(如土地)的集中,以及各种生产要素的最优配置,实现最大生产效益;农业生产经营的外部规模经济问题,是指不同的生产经营主体联合起来与市场对接,实现最佳经济效益。本文立足于在不改变现有的土地承包经营责任制的基础上,从农业生产的专业化和社会分工的视角切入,探索农业的内部与外部经营规模问题。
农业规模经营是自然资源、分工分业、技术装备、劳动力素质和社会化服务等条件综合作用的结果。我国农业的内部与外部规模经营的实现,既可以单独存在,也可以同时并存。由于各地区资源禀赋非均衡以及社会、经济、文化和历史等方面的差异,农业规模经营模式在各地区之间其表现形式各有不同。
我国的农业规模经营是在坚持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原则下,实现的规模经营。各个区域资源禀赋和生产力水平存在差异,决定不同的规模经营模式选择,其符合生产力决定生产方式以及生产关系的客观规律。在具体到一个特定的地区,选择什么形式作为过渡性形式和目标模式,需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应该允许进行多种形式的探索,并在各种形式的竞争和比较中不断完善、提高和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