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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作为西部地区唯一中央直辖市和长江上游地区的中心城市,已成为国家层面的区域发展战略要地。把重庆构建为长江上游的旅游中心城市既是发挥旅游业经济社会功能的必然选择,也是重庆市实现直辖市使命完善城市发展的重要手段。旅游业的强关联性、知识性、消费性等特征,对经济社会发展和加快对外开放具有无可替代的作用。长江上游地区旅游资源丰富,但整体上仍然是旅游业欠发达地区。发展旅游业必须努力构建区域旅游中心城市,发挥旅游中心城市促进旅游业发展的重要作用。本文就重庆作为长江上游旅游中心的构建进行研究。
本文介绍了旅游中心城市的理论基础,如增长极理论、区位理论、旅游系统论、旅游空间结构理论、旅游地空间竞争理论、旅游者空间行为理论,对旅游城市、中心城市、旅游中心城市等概念进行了界定,并阐述了旅游中心城市的职能、类型、条件。文章认为,旅游中心城市具有区域旅游的增长极和扩散极、区域旅游可持续发展的管理协调中心、区域旅游流的一级节点、区域旅游形象代表和营销中心、区域旅游的教育和创新中心五大方面的职能。旅游中心城市的类型包括资源型旅游中心城市、集散型旅游中心城市、经贸型旅游中心城市、综合型旅游中心城市四大类。作为旅游中心城市,应该具备如下条件:良好的区位条件:旅游资源丰富,开发潜力大;良好的可进入性;发达的城市旅游、产业高度融合;较好的旅游产业基础;区域经济、文化、科教中心;人口集聚之地。重庆成为长江上游地区旅游中心城市是城市自身发展的需要,是区域旅游发展的需要,是实现城乡统筹发展直辖市目的与手段的统一。通过与成都、昆明的比较分析,重庆构建为长江上游地区旅游中心城市是因为它具有优越的区位条件,良好的可进入性,具有雄厚的旅游业基础,城市旅游发达、都市旅游资源丰富,直辖市优势,旅游教育发达,政府对发展旅游事业的重视程度与主导作用进一步加强。本文从旅游目的地建设、旅游通道建设、旅游环境建设三大方面提出了树立重庆旅游新形象、加强城际旅游合作:大力发展城市旅游、完善城市旅游服务功能、改善城市旅游环境;创新旅游产品及旅游线路、整合区域内旅游资源;进一步改善旅游活动的可进入性畅通旅游客流通道;丰富宣传方式、创新旅游营销体系畅通旅游信息通道;加强宣传、达成共识;树立新的旅游发展观;促进产业融合,做大旅游产业;充分发挥直辖市优势;加强旅游人才培养;加强和改善政府的主导作用等方面的具体对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