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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自主创新在科技发展以及国家建设中具有重要的战略地位。近年来,我国政府采取了一系列税收优惠政策,加大了税收这一经济杠杆对激励企业自主创新的宏观支持力度。这些政策对于吸引全社会科技投入、提高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起到了巨大的促进作用。但这些税收政策在优惠方式、优惠环节、优惠力度等方面仍存在一些不足,有待进一步完善。
结合新企业所得税法实施、增值税转型改革等背景,本文希望通过分析和研究激励我国企业自主创新的税收优惠政策,为完善我国现有的科技税收体系提供政策建议。
本文主要通过规范分析与实证分析相结合、定性分析与定量分析相结合的研究方法,对激励企业自主创新的税收优惠政策进行分析。
首先,从经济学、财政学的理论角度分析政府介入企业自主创新领域的原因,以及税收优惠激励企业自主创新的影响机理,并根据不同税种的性质和功能,提出激励我国企业自主创新的税收优惠政策应侧重的税种。
接着,从研发费用的抵扣或减免、研发的仪器设备及固定资产、风险投资、技术培训及科技人才、科技成果转化等五个方面,对国外的科技税收优惠政策进行简单的概述,并从中得出完善激励我国企业自主创新的税收优惠政策的启示。
接下来,从整体上分析我国企业自主创新的现状,并通过对我国现行激励企业自主创新的税收优惠政策的梳理发现,税收优惠政策存在优惠方式比较单一,对企业前期研发给予的支持不足,规范性、系统性、针对性不强,缺乏对高科技人员的税收优惠等问题。
然后,以上市公司年报中搜集的数据作为实证分析的基础,对激励企业自主创新税收优惠政策的有效性进行研究。实证结果表明,税收优惠政策在一定程度上能激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起到鼓励企业自主创新的作用。但是,所得税优惠对企业自主创新的激励作用仍不够明显。
最后,指出完善我国自主创新税收激励政策应坚持效率原则、时效与稳定相结合原则以及针对性原则,并提出以下建议:优惠税种仍以企业所得税为主,适当调整流转税优惠;优惠方式由直接优惠为主逐步向以间接优惠为主转变;优惠环节应由生产、销售环节向研究、开发环节侧重;完善税法体系,提高法律级次;加强对企业自主创新的税收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