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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外贸易救济是开放经济环境中,多边自由贸易框架下允许使用的一种贸易保护措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WTO)后,随着我国融入全球经济一体化的程度逐步加深,我国的涉外贸易救济法律制度建设和实践日益丰富和成熟,法律界也在逐步开展对于涉外贸易救济方面的研究。但现有对于涉外贸易救济的研究多数限于对涉外贸易救济多边规则、部分国家涉外贸易救济情况、我国应对贸易救济调查状况等的介绍,少有对涉外贸易救济法律制度发展演进的系统梳理,也缺乏对我国涉外贸易救济法律制度建设的全面回顾和反思。且已有的涉外贸易救济研究主要是从国际经济法的角度解读涉外贸易救济的规则体系,在实践上强调遵从多边规则下的国际义务,着重于涉外贸易救济实践的合规性研究。本文作者认为,涉外贸易救济从根本上应服从和服务于本国经济和贸易利益的需要,作为本国保护自身利益的工具,要充分利用多边规则实现自身的利益目标,而非简单遵从已有国际规则。对于涉外贸易救济不仅应从国际经济法角度看待,更应从经济法的角度进行解读,进而认识其在政府自觉干预经济、弥补市场缺陷和矫正市场失灵方面的作用。本文以上述观点为基础,试图从涉外贸易救济多边规则的演进、各国涉外贸易救济实践对比辨析和我国涉外贸易救济法律制度建设的总结与回顾入手,提出进一步完善我国涉外贸易救济法律制度的建议。由此,本文分为涉外贸易救济概述、WTO成员的涉外贸易救济法律制度辨析、我国的涉外贸易救济法律制度存在的问题与完善三个部分。第一部分“涉外贸易救济概述”中主要介绍了涉外贸易救济的基本概念、历史沿革、多边规则体系和法律措施,分析了其具有的法律特征。其中,对于涉外贸易救济的法律特征分析主要是立足于经济法视角,认为其具有鲜明的经济法特色、国际法国内法兼具的形式特征和不同视角下的多元价值取向,是本文的创新点之一第二部分“WTO成员的涉外贸易救济法律制度辨析”中选取了美国、欧盟、“温和派”成员、“反对派”成员和新兴国家等五类具有代表性的WTO成员,对其贸易救济法律制度、实践和特色进行了对比辨析。对比辨析的结果一方面印证了各成员涉外贸易救济立法和实践主要是立足于国内经济和贸易利益的需要这一观点,另一方面也对我国涉外贸易救济法律制度的建设和完善提供了参考和借鉴。第三部分“我国的涉外贸易救济法律制度存在的问题与完善”全面回顾了我国的涉外贸易救济法律制度建设,包括我国涉外贸易救济法律体系和执法体系的情况,并以我国涉外贸易救济的实施者视角,提出了我国涉外贸易救济法律制度存在的问题,如对于规避行为的管辖缺失、与竞争及产业政策的冲突、规则运用的掣肘等。在此基础上,结合作者从事涉外贸易救济实务工作近十年来的体悟,提出了完善我国涉外贸易救济法律制度的建议,包括积极参与多边规则制定、探索反规避等国内法突破、尝试贸易救济措施与竞争及产业政策协调、通过WTO争端解决实现诉求等。这一部分也是本文的创新点之一作为近十年我国涉外贸易救济工作的亲历者,本文作者试图从一个新的视角去总结和分析涉外贸易救济法律制度,尽量将理论研究与实践情况相结合,以期提出更具针对性和实用性的政策建议。但囿于自身学术水平和掌握资料的限制,文章中难免存在不足之处,恳请各位老师批评指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