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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我国加入WTO,按照协议将在5年后实现金融业的全面开放,届时中国金融业的分业经营制度与众多WTO成员国的金融混业经营制度之间的矛盾冲突将不可避免,从顺应世界金融业发展趋势来看,分业经营制度至多是一种过渡性体制。面对外资银行抢摊中国市场,面对其成熟的混业经营,我国金融业单一资本、单一业务范围的分业经营将面临巨大的压力。尽管我国当前金融机构还存在着商业银行经营管理水平较为落后,内部控制体制和风险监控体系尚未完善,产权制度、法律制度还不够健全等问题,但中国实行混业经营已是大势所趋。 鉴于此,本文在大胆开拓、启迪思维、领悟金融、洞察经济、运用资本、创造未来的撰写精神的基础上,力求全面地对我国金融业混业经营的相关问题进行深入分析,并突出其模式选择的一系列探讨。本文的写作从始至终都秉承严谨,在查阅了许多国内外的经典著作的基础上,深入金融行业进行调查,集纳了许多名家的观点和意见,并就相关问题表述了笔者自己的一些设想,同时通过进行反复地修改和论证,最终使得文章具有较强的科学性、先进性和独特之处。 本文第一章首先从国际金融业经营体制发展的历史演变谈起,分别对英美日等海洋体系国家和欧洲大陆国家的金融业体制发展进行了比较分析,还讨论了混业经营的理论基础及其效应,其后对国际金融业发展趋势的经济原因做了较为深入的探讨。 从第二章开始,进入到对我国金融业混业经营的必要性和可能性分析上,就必要性而言,混业经营是提高金融市场配置资源效率,加快金融市场一体化进程的客观要求;也有利于提高经济效益,降低风险;并在很大程度上提高中国金融业的赢利能力;另外混业经营也是加入WTO挑战和有助于中央银行的宏观调控的现实需求。就可能性而言,混业经营制度运作的前提条件是,银行本身具备较强的风险意识和有效的内控约束机制,金融监管体系完善高效,法律框架健全。尽管我国目前金融业实行的是分业经营制度,但是已基本具备了混业经营的前提条件和有利条件,像宏观经济环境良好,金融市场发展逐步完备,基本建立了相对完善的金融监管体系,金融法律框架体系正在逐步健全,过去有混业经营的一定经验等等。 在这些基本分析的基础上,引出第三章,重点讨论我国金融业实行混业经营的影响及面临的问题。除了有助于逐步实现中央银行用经济手段代替行政手段调控宏观经济,逐步实现中国金融市场与国际金融市场的对接,有助于我国银行业提高效率,增强金融业抵御风险的能力,平衡证券市场并在很大程度上促进我国中小企业的成长和降低资本成本等积极影响外,笔者还运用了组织经济学的观点从微观层面剖析了混业经营将带来的一些消极影响,如代理问题,道德风险问题,各个业务部门间的协调问题,以及影响成本问题等。进而分析了实行混业经营后风险的变化情况,主要表现为商业银行业务风险,投资银行业务风险,保险业务风险和信托业务风险。紧接着对我国金融业实行混业经营后面临的问题进行了详尽的分析。突出在以下几个方面:我国的国有商业银行还没有转变为真正的商业银行,其经营行为不够规范;我国国有商业银行治理结构尚不健全;我国还没有建立比较完善的、适应混业经营的法制法规体系;我国实行混业经营还缺乏有效的金融监管手段和体系;我国实行混业经营还缺乏健全的市场经济体制,尤其是资本市场的不完善。在这一章的最后,讨论了分步渐进,稳定向混业模式过渡的一些设想,具体分为四步,首先维持分业经营总体格局,允许银行、证券、保险业分层次的相互渗透和交叉经营;继而边规范边放松管制,鼓励金融创新;然后加大力度发展金融控股公司,迂回进行混业经营;最后加大金融改革力度和步伐,最终过渡到混业经营模式。 论文的第四章为我国混业经营的模式选择——金融控股公司,也是全文的关键部分。首先分析了混业经营的模式选择问题,出于对由混业经营所引起的金融风险的考虑,在以风险分析为依据选择过渡模式和设置转变<中文标题>=进程的过程中集中关注两方面:监管当局的宏观监管能力和金融市场主体的成熟程度。基于我国国情对这两方面的分析,笔者认为金融控股公司模式更适合我国采用。其中考虑了中国金融监管模式和监管能力的现状,我国金融市场的经营主体的市场化发展进程以及金融控股公司的可行性分析。本章的第二节讨论了金融控股公司的概念分类及比较优势,关于比较优势分析,主要有两方面的内容,一是金融控股公司式的混业经营模式和严格的分业经营模式的优势比较,具体表现在:金融控股公司可以通过设立、收购兼并不同种类的金融机构,使得金融控股公司本身具有巨大的协同效应优势;其多元化金融服务具有分散风险的作用;更利于进行金融创新;在税制上的优势如合并报表可以达到合理避税的目的。二是金融控股公司的混业经营模式和全能银行的混业经营模式的优势比较分析,其优势在于能更好地防范金融风险以及具有一定的组织结构优势和股权杠杆效应。而在第三节简要分析了我国金融控股公司的发展现状后,第四节详细讨论了我国金融控股公司的发展途径及发展战略。这里需要特别强调的是文章提出的具体发展战略,包括培育金融控股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加强相关多元化原则的贯彻,建立开放式的多元主体,加强对子公司的控制力度,以及强化金融控股集团层面的风险管理责任。 全文的最后一章立足于对金融控股公司风险因素分析的基础上,探讨了我国金融控股公司的风险监管制度的构建。涉及到金融控股公司的风险因素,体现在多重财务杠杆风险,不良关联交易风险,不同监管部门共同监管形成的“监管真空”风险,以及有关金融控股公司的法规及其细则不完善所带来的制度风险等。最后,笔者提出了我国金融控股公司监管制度的构建设想,主要包括明确监管目标,提高监管效率;转变监管观念,建立风险预警系统;实施功能式监管;设置防火墙,减小风险传播危险;加强对金融控股公司的资本充足性监管;弥补法律空白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