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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知识产权贸易的深入发展,知识产权保护在商品贸易中的作用日益显现,于是催生了更多更细化的新型权利类型,角色商品化权就是其中之一。角色商品化现象早在19世纪已经出现,而商品化权这一概念最早在20世纪50年代被美国法官罗姆·弗兰克提出,20世纪60年代被引入大陆法系国家,随后得到其他欧美国家认可并被广泛借鉴。许多发达国家已经承认角色商品化权这一权利并对其进行保护。角色商品化权的概念在20世纪80年代才被引进到我国,作为一个新型民事权利,关于角色商品化权的理论探讨和法律实践仍然存在很大不确定性。随着我国市场经济发展进程不断深入,角色商品化现象比比皆是,而由于缺乏明确条款定义,司法机关在处理此类纠纷时常常无迹可寻。由于角色商品化权等新型权利的特殊性,在知识产权保护的实际操作中存在很多障碍,现有的知识产权法律已难以周全的保护权利人利益。在实际侵权案件中,法官通常引用《著作权法》的相关原理来维护权利人利益,但由于角色商品化权并未正式成为立法种类型化之权利,现行法律规范对角色商品化权侵权救济显得力不从心。如何从理论转向实践,切实保护角色商品化权利人利益,已然成为我们目前需要解决的重要问题。基于上述背景及分析,本文分为五个部分展开研究:第一部分角色商品化权一般分析。借由知名案例介绍角色商品化权的起源,引出商品化的定义及角色商品化权的概念。根据国内外学者对形象权的研究,从虚拟形象、动漫形象及人物角色形象等方面对角色商品化权的分类进行全面细致的阐述。概述角色商品化权创造的经济效益,由角色商品化权的性质引申,对其价值进行系统的分析。第二部分角色商品化权法律关系的要素分析。将角色商品化权的主体细化为单一主体、复合主体和原始主体、继受主体,并简要分析主体的认定。并对角色商品化权客体的定义及角色商品化权的内容进行全面系统的分析叙述。第三部分国外角色商品化权立法及实践考察。结合发达国家和地区实践中产生的典型案例,逐一分析发达国家和地区关于角色商品化权的立法及实践,尽可能全面分析国外发达地区对角色商品化权的保护。第四部分阐述我国角色商品化权的保护现状。根据现行的知识产权法律保护渠道,逐一分析在实际操作中,利用《著作权法》、《商标法》、《专利法》及《反不正当竞争法》对角色商品化权保护的优势和弊端。第五部分完善我国角色商品化权制度的建议。借鉴国外实践经验,结合我国实际情况,进一步指出明确角色商品化权的侵权责任的必要性。参酌2012年国家版权局最新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修改草案)与我国在商品化权研究相结合,借鉴美国、日本等国的知识产权法律规范,并收集相关文献归类分析。建议将发达国家的处理方式和我国现有保护模式及立法模式相结合,明确相关侵权责任,加强行政执法力度,完善《著作权法》中相关条例,以达到对角色商品化权进行全面有效保护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