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伦理学所要解决的问题很多,也很复杂,但最基本的问题就是道德和利益的关系。利益是人们一切社会活动最深刻的根源和动力。离开利益去探究社会现象,始终把握不住问题的实质。利益固然重要,却离不开义的约束和引导。因为义作为道德价值导向体现和维护着人的类本质。归根结底,义利关系是辩证的对立统一。 义、利因其社会重要性而成为一个常辩常新的问题。尽管中国古代和西方都有过激烈的义利之辩,形成了较为系统的理论,但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义利观的不断发展使其具备了崭新的特点。如何从现实的经济状况出发,建构正确的义利观,特别是建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义利观,是一个非常重要的理论问题和现实问题,亟待我们从理论上做以正确的解答。 大多数学者都使用真理观、价值观、唯物史观相结合的方法分析评价中国古代义利观和西方近现代功利主义,把经济学、哲学、伦理学综合起来挖掘中西义利观中的合理理论资源,在扬长避短的基础上,建构当前的义利观。但是,研究的角度仅仅限于个人对国家的单向义利关系,忽略了国家对个人也存在同样问题,因而对个人与国家的双向义利关系的研究还有待加强。本文从义利的双向互动关系入手,针对个人与国家间义利冲突的现实问题进行了探讨,力图在这方面有所创新。 本文分为三大部分: 其一,义利观的历史梳理和借鉴 中国古代的义利思想非常丰富,尤以儒家义利观最为典型。自春秋战国至明清时期,儒家义利观消除了其它义利观的竞争优势,树立了自己的社会主导地位。五四运动的爆发虽然有力的冲击了它的主导地位,但并没有消除其对中国社会的影响。以毛泽东为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对传统义利观进行了改造,确立了一切从广大人民利益出发的道义目标,不断发展和完善了社会主义义利观。 其二,历史新时期义利冲突解读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使义利概念呈现出新的特点。不仅“利”的范围和领域扩大了,而且“义”也出现了许多新的责任和要求。这也是我们认识新时期义利冲突的出发点。现实生活中,个人与国家间义利冲突的表现多种多样,如全局利益与局部利益的冲突、纳税与交税的脱走私贩私等等。冲突的产生,个人与国家都有责任。从深层次来分析,市场经济引发了人们谋利的主动性,引起利益主体的多元化,增加了社会道德价值导向的难度:国家制度的不健全,一方面为侵害个人利益提供了可能,另一方面为个人谋取不正当私利打开了方便之门;传统社会的重“公利私义”观念仍在影响个人与国家的行为。 其三,历史新时期义利冲突的协调 协调义利冲突,我们不能采取消灭或者回避义利的办法,而应面对现实,正确认识个人利益与国家利益的概念,坚持社会主义义利观,在它的指导下,增强义利关系中主、客体的互动性,依靠个人和国家的努力共同解诀义利冲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