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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事行政执法督察制度是海事行政系统内部设置的自我约束机制,是最直接有效的内部督促和监察。制定完善的海事行政执法督察制度,作为我国海事行政执法行为的制约框架,保证海上执法者在合理有效的空间内行使其职权,并通过对不当或违法行政行为的纠正,避免海事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侵犯,更好地落实、推进十八大报告提出的依法治国、依法治水运的海洋强国战略。目前我国海事行政执法督察制度正处于起步阶段,诸如配套法律法规不健全、督察力度有待提高等问题仍需不断解决和完善。本文主要通过理论研究、比较分析以及案例分析等写作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