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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是人们生存、生活的场所,更是人们用来寄寓温情与安宁最主要的精神家园。近现代以来,公民住宅不受非法侵犯已经成为一个被国际社会所普遍接受的人权理念和准则,各国将住宅权完整的纳入基本权利体系中,并在实践中享有法律的保障。伴随着行政执法频繁出现的进入住宅行政强制行为,我国《行政强制法》却没有对此加以明确规范。本文将从住宅权及其保护的基本理论出发,剖析当前行政机关侵犯公民住宅权的进入住宅行政强制行为,分析并梳理域外住宅权保护的行政强制法律制度,结合我国目前住宅权保护的法律规定,最终提出住宅行政强制明确规范的立法改进和制度完善的若干设想,以期对我国住宅行政强制制度的完善提供一点启示。 本文分为五个部分,第一部分是:“住宅权及其保护的基本理论”,对住宅及住宅权概念进行界定,阐释了住宅权保护的法律基础。第二部分是“有关住宅权的行政强制行为分析”,分析了进入住宅行政强制行为的特征,及其与强制拆除违法住宅的区别。第三部分是“域外住宅权的行政强制法律保护比较研究”,通过对进入住宅行政强制法律立法规定与特点较为典型的德国、日本以及我国台湾地区相关法律的梳理与归纳,以期完善我国进入住宅行政强制制度。在第四部分“我国现行法律对住宅权的保护”中,阐释了《行政强制法》对住宅行政强制的规范,对现行法律中有关住宅权保护的部分条文进行了梳理与并分析。第五部分的内容是“完善我国有关住宅权的行政强制法律制度”,主要是根据当前我国立法的现状,提出完善我国进入住宅行政强制的立法建议。第一,剖析了进入住宅行政强制在行政强制法中的定位及其法律适用。第二,分别对进入住宅行政强制措施和住宅行政强制执行的设定权进行阐释。第三,分析了影响住宅权的行政强制行为的适用条件。第四,是对影响住宅权行政强制行为的程序规定进行具体介绍,提出进入住宅行政强制措施的程序规制和住宅行政强制执行令状主义的适用。第五,是对影响住宅权行政强制行为的法律救济,分别进入住宅行政强制措施救济具体适用情形和住宅行政强制执行的相关救济提出见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