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贫困现象的广泛存在已成为当前我国构建和谐社会的严重障碍,而我国少数民族地区的贫困问题显得尤为突出,解决少数民族地区的贫困问题不仅是一个经济问题,也是一个政治问题。贫困与扶贫的研究一直是国内外学界十分关注的课题,在新的社会发展阶段,对我国典型少数民族聚居贫困县扶贫问题的研究,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理论意义。本论文以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甘洛县为研究对象,在借鉴和吸收经济学相关理论的基础上,从公共管理学的视角对其贫困现状进行了调查与分析,认为少数民族地区的贫困不仅仅是一种经济收入上的贫困,更是一种权利参与和发展机会的贫困,并从制度层面对甘洛县贫困的成因做了进一步探讨。在此基础上,对该县近年来政府主导的扶贫工作进行了梳理,重点研究了各种扶贫模式在具体实施过程中所存在的问题,进而探究现行扶贫模式效率低下的制度因素。笔者认为,基于目前扶贫困境产生的制度根源,我国少数民族地区的扶贫工作,需要因地制宜、细致入微地做好自然环境的考察和文化环境的探究,使制度不但适宜于本地区的自然硬环境,更要适宜于本地区独特的文化软环境。认为扶贫的路径应以建构人的发展机会为主,反经济贫困为辅,设立一套制度性的渠道能够把贫困问题连贯地反映出来,以政治性的激励机制促进政府去关怀、解决民众的贫困;强调政府责任与政治体制改革相互配套是根本解决贫困问题的出路,并主张在具体扶贫机制上注意与民族传统文化的相互调适,以提高扶贫的正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