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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11年末,中国内地有1.85亿60岁以上老人,65岁及以上人口也达到1.23亿,占总人数的9.1%,规模超欧洲老年人口的总和。也就是说,每100个人中就有14个60岁以上老年人。中国目前,已有26个省市进入老龄化的状态,已面临着极其严峻的人口老龄化趋势。 中国现行的城镇养老保险体系包括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和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两部分。由于两种不同城镇养老保险制度的存在,所以,中国城镇养老保险制度在筹资模式和运行方面存在很大的差异。在筹资运行方式上看,前者采用的“统账结合”的方式,后者仍是国家财政负责发放的方式;在管理主体上,前者由社保机构统一管理,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由国家人事部门统一管理,因而造成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与城镇企业养老保险无法实现衔接。由此可以看出,中国目前尚未建立统一的城镇养老保险体系。 中国城镇养老保险制度内容上存在的差异,使各自存在的问题亦不尽相同。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存在着养老保险基金收不抵支,支付缺口巨大、家庭养老功能持续弱化、投资渠道单一的问题,而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则存在与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无法衔接、不可持续的财务问题、养老金模式社会化程度低、新老制度过渡时期存在的“转制成本”、“空账”运行等问题。针对上述问题,本文认为,建立多层次、多渠道的养老保险筹资运行模式,延长退休年龄、控制提前退休,实现统账完全分离、做实个人账户,将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纳入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中,分类推进,实现养老保险资金保值增值等对策可以解决上述问题。但是,要从根本意义上完善中国的城镇养老保险制度,必须建立统一的城镇养老保险体系。 城镇社区居家养老在中国城镇养老保险体系中的作用是极为重要的。不仅在解决我国现阶段的养老困境方面有家庭养老和机构养老所没有的优势,并且各方面的条件也证明它的发展是有可行性的,因此,我们应该更积极的探讨完善社区居家养老的对策,使其更加符合我国的国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