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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研究认为,互联网是一个有别于传统大众媒体的新精神交往方式。比起大众媒体,互联网这种新的交往形式更具草根性、全球性。有别于传统隐藏于社会权威机制之下的面对面互动形式,网络上的交往行动显得更自然和去权威层级化。比特时代的四个重要特征是分散权力、全球化、追求和谐和赋予权力。 本研究认为,网络社会“虚拟社区”有着与以前社会形态都不相同的特点,这些特点足以使之成为有别于以前所有社会形态的一种新的社会存在方式。和现实世界的社会阶层相比较,网络里的虚拟阶层是被建立在不同于现实世界的社会阶层的基础上,并且倾向于破坏现实世界的阶层关系。计算机网络的去中心、高效率、匿名互动等特性,将为女性达到“赋予权力”(empower)的效果起了促进作用。当平民大众成为网络上审美活动从创作到接受的全过程的主体力量之后,由此孕育和催生出来的审美意识,就要与现实生活中传统的、经典的或正统的审美意识发生抵牾,并进而冲击、消解和颠覆社会中既有的以主流传媒为代表的“权威性”审美观念和标准。 本研究认为,相对于大众媒体的沟通型式,网络分众媒体的形式,提供异质和多元观点的机会,增加人们的判断选择性。网络上的沟通不再是单一的形式,而创造出多元的公共讨论领域。此一公共空间是全球性的,不再局限于民族国家内部,是一种由下至上、无固定疆界、有机的无形生态环境。具有高度的开放性,并且反对阶层式威权,此种全球性的信息空间,是充满弹性且具有高度的流动性的,它涵盖了人类生活的一切面向。尤其民主得到了大的发展。 本研究认为,网络所提供的虚空间,不但创造出一个全新的沟通模式,也改变了人际关系的互动原则。网络沟通的情境与性质,迥异于传统的口说与书面的沟通模式;然而沟通的进行,却仍须仰仗人类语言的结构系统。一种崭新模式的语言使用由此而生。 本研究认为,网上色情如洪水猛兽。电脑中介沟通当然提供了通往性幻想的大道,尤其是互动不是视觉性的,而身份又可以隐匿。但是,网络是无远弗届的,不是所有的色情都能被执法人员所监控。而且大部份的色情信息来自外国网站。因此,我们除了依赖执法机关依法取缔外,更重要的是通过业界自律或藉由科技辅助措施,来避免儿童及青少年受到网络色情的影响。 本研究认为,互联网一方面为人类的生存提供了一个新的空间,另一方面也给人类社会带来了一种新的异化。人性的“潘多拉”盒子在被数字化再度开启时,天使与魔鬼同样是一道进出,翩翩共舞。相对传统依赖型道德而言,网络道德完全是一种自主型的道德模式。基于自由互惠、全民共享原则建立起来的网络社会,人际交往具有极大的隐匿性,直面的道德舆论抨击难以企及,个体的道德自律成为正常的伦理关系得以维系的主要保障。因此,进入网络空间,只有自己决定自己的行为,只有自己对自己的行为负责,每一个网众行为的高度自律成为网络社会对网众的基本道德要求。 本研究认为,尽管互联网对现实法律制度、政治社会秩序构成的挑战,但是,互联网管理必须采用新的治理模式。而新的治理模式必须是向社会倾斜之治理,必须是政府权威的社会化,必须是政府控制的宽松化,才能引进民间活力,使异质组织得以和谐共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