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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指数期货(Stock Index Futures),简称股指期货或期指。它是以股票价格指数作为交易标的物的金融期货品种。是二十世纪八十年代金融创新浪潮中出现的最重要、最成功的金融衍生工具之一。也是金融期货中历史最短、发展最快的金融衍生产品。目前股指期货作为国际资本市场成熟的风险管理工具,发挥着日益重要的作用。 在我国,随着证券市场规模的不断扩大及其在社会经济生活中地位的不断提高,利用股指期货进行套期保值的需求越来越大;而且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资本市场开放的程度越来越高,开设股指期货的呼声越来越强烈。然而,“3.27”国债期货事件及其后遗症至今仍困扰着决策管理层和市场参与者。本文探讨了开设股指期货的制度环境,包括完善的法律体系及健全的监管机构,并重点论证了做空机制和做市商制度的缺乏,对我国推出股指期货不会造成影响,因为做空机制的功能是中性的,不会影响股指期货市场的正常运作,也不会造成期指与股指的偏离。当投资者事先拥有大量股票头寸时,做空机制对套利交易没有影响,对股指期货交易的影响十分有限;而做市商制度的初衷一般是为了提高证券或期货合约的市场流动性。如果一个市场的投机行为已经提供了足够高的流动性,其市场功能的充分发挥就具备了必要条件,因此也就没有引入做市商制度的迫切性。在合理设计合约和建立严密的风险监控制度和体系的基础上,适时推出股指期货交易是明智的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