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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对于行政赔偿制度,行政法学界已经进行了比较广泛、深入的研究,并且已有专门的法律——《国家赔偿法》予以调整;而对于行政补偿制度,时至今日尚未引起行政法学界普遍、充分的重视,国家亦未制定统一的法律加以调整。我国现行的行政补偿制度已经远远不能满足我国行政管理活动的实际需要,也与我国民主、法治的发展进程不相适应。在这种情况下,对行政补偿理论进行深入的研究,建立和完善行政补偿制度,已成为我国行政法制建设的一个重要课题。本文通过对行政补偿基本理论的分析,结合我国目前行政补偿制度的现状,提出了一些完善我国行政补偿制度的建议和设想。
本文共分三章:
第一章是行政补偿概述。本章首先介绍了行政补偿的概念、特征、性质,认为行政补偿是指国家行政主体及其工作人员基于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在管理国家和社会公共事务的过程中合法行使公权力的行为致使特定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社会组织的合法权益遭受特别损害,或者特定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为社会公益协助公务而使自身权益受到特别损失的,依公平负担和人权保护原则,对遭此损害的相对人给予合理补偿的制度;行政补偿是现代国家的法定义务。其次概括了行政补偿的构成要件。最后详述行政补偿的理论基础(认为公共负担平等说作为行政补偿的理论基础更为合适)和原则。
第二章是我国行政补偿制度的历史发展、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首先介绍了我国行政补偿制度在建国以前、建国后至改革开放前以及改革开放至今三个阶段的发展情况。然后分析了我国行政补偿制度的缺陷,主要有以下六个方面:一是《宪法》中缺乏行政补偿原则的规定;二是具体法规零乱不成体系,缺乏宪法统帅下的《行政补偿法》;三是行政补偿的范围狭窄,标准过低;四是现有行政补偿立法的条款缺乏可操作性,难于掌握和实施;五是缺乏具体实施程序的规定;六是救济制度缺失。最后分析行政补偿存在问题的原因。
第三章是完善我国行政补偿制度的基本思路。首先是更新观念,以服务行政的理念指导我国行政补偿制度建设;其次是完善宪法中征收补偿原则;最后是适时制定宪法统帅下的统一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补偿法》。
本文共分三章:
第一章是行政补偿概述。本章首先介绍了行政补偿的概念、特征、性质,认为行政补偿是指国家行政主体及其工作人员基于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在管理国家和社会公共事务的过程中合法行使公权力的行为致使特定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社会组织的合法权益遭受特别损害,或者特定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为社会公益协助公务而使自身权益受到特别损失的,依公平负担和人权保护原则,对遭此损害的相对人给予合理补偿的制度;行政补偿是现代国家的法定义务。其次概括了行政补偿的构成要件。最后详述行政补偿的理论基础(认为公共负担平等说作为行政补偿的理论基础更为合适)和原则。
第二章是我国行政补偿制度的历史发展、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首先介绍了我国行政补偿制度在建国以前、建国后至改革开放前以及改革开放至今三个阶段的发展情况。然后分析了我国行政补偿制度的缺陷,主要有以下六个方面:一是《宪法》中缺乏行政补偿原则的规定;二是具体法规零乱不成体系,缺乏宪法统帅下的《行政补偿法》;三是行政补偿的范围狭窄,标准过低;四是现有行政补偿立法的条款缺乏可操作性,难于掌握和实施;五是缺乏具体实施程序的规定;六是救济制度缺失。最后分析行政补偿存在问题的原因。
第三章是完善我国行政补偿制度的基本思路。首先是更新观念,以服务行政的理念指导我国行政补偿制度建设;其次是完善宪法中征收补偿原则;最后是适时制定宪法统帅下的统一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补偿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