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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1998年中国推进房地产市场改革之后,福利分房制度被市场化住房供应制度所替代,房地产行业也得到了飞速发展,与此同时,房价、地价也以远高于经济发展的速度高速攀升。尤其在“招拍挂”制度实施后,房价于2003年开始以更快的速度增长,部分地区的房价与收入之比甚至超过了30倍。即便在政府诸多宏观调控政策下,房价依然保持快速、持续的增长趋势。究竟是地价的上升使得住房成本提高从而引发房产价格的上升,还是住房需求增大使得对土地开发需求增大从而导致地价上升,或者房价与地价间还有其他关系,一直是房地产行业及相关学术界争论的问题,至今尚未形成一致论断。房价与地价间相互影响关系的研究是整个房地产业发展的基础,弄清两者关系是推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关键所在,并为国家宏观调控政策指引了方向,因此,研究分析房价与地价间的关系便显得至关重要。
为进一步分析房价与地价间的关系,本文在全国一、二、三线城市中分别选取具有代表性的城市上海、大连、乌鲁木齐作为研究对象,通过研究2003年1季度至2009年4季度的房屋销售价格指数及土地交易价格指数对三个城市房价与地价间的关系进行分析,通过格兰杰因果关系检验及回归分析的方法,分别得出一、二、三线城市房价与地价的长期与短期关系,并就所得结论给出切实可行的政策建议。本文对三个城市房价与地价关系的所有研究结论均在10%的显著水平下获得,在计量经济学上的研究方法及主要内容如下:
第一步,通过ADF单位根检验的方法证实上海、大连、乌鲁木齐的房价与地价数据本身均为非平稳序列,但经二阶差分后全部变为平稳,因此三个城市时间变量数据均为二阶单整,符合协整检验的前提。
第二步,协整检验的结果显示,上海的房价与地价间存在协整关系,而大连及乌鲁木齐的房价与地价间不存在协整关系。可见,上海的房价与地价间存在长期稳定的关系,而大连及乌鲁木齐的房价与地价的波动从长期看不稳定。
第三步,进行格兰杰因果关系检验,检验结果表明,在短期内(1年内),上海与大连的房价与地价存在相互影响的关系,乌鲁木齐的房价与地价间无显著影响关系;在长期内(1年以上),上海是地价影响房价,大连是房价影响地价,乌鲁木齐是相互间无显著影响。
第四步,由于格兰杰因果关系检验无法判断两者间的相互影响程度及方向,因此,再进行短期回归进行研究,构造房价与地价关系的回归方程。回归结果表明,短期内回归方法所得结论与格兰杰因果关系所得结论基本一致,以应证格兰杰因果关系检验的结果。此外,回归分析得出上海房价上涨原因的60%是地价上涨造成的,大连房价上涨原因的50%是由地价上涨造成的,而文献曾研究过1999年至2006年全国房价与地价数据,所得结论为土地价格在房价上涨中的影响因素占40%左右,说明近年来地价对房价的影响程度提高,也说明一、二线城市的地价对房价的影响高于全国平均水平。
本文的结论是:处于不同房地产发展阶段的城市房价与地价的影响关系不同,并且房价与地价在长短期内关系不同,不可一概而论。对一线城市而言,短期内房价与地价相互影响,且房价对地价的影响大于后者对前者的影响,长期内地价影响房价;二线城市短期内房价与地价相互影响,长期内房价影响地价;三线城市地价与房价相互影响关系不显著。此外,地价上涨对房价上涨的影响较过去有大幅度提高,必须有效控制地价增长以稳定房价。房价的上涨是供需两方面博弈的结果,为有效控制房价,营造房地产市场和谐、稳定、可持续发展的局面,需从供给和需求两方面着手进行调控,并针对不同城市出台不同的宏观调控策略。因而本文在政策建议部分针对一、二、三线城市分别给出了控制房价的对策措施及相关意见。最后,本文对今后继续研究该问题提出了研究建议和展望,为房价与地价关系的深入研究提供了改进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