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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当简单的说来,就是以物换钱,拿有价值的财产到典当行去换取自己需要的资金。典当在当今社会上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如对于中小企业而言典当就是一种快捷的融资渠道,而对于普通群众则可以起到应急的作用。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典当业开始勃兴,但我国相关的典当法律制度却相对滞后,法律制度的不完善造成典当业经营状况的混乱,不利于典当行业的发展。典当行业在金融业中是属于边缘性行业,这就很容易被人所忽略,得不到重视。典当行业的发展历程十分曲折,力量也比较薄弱,因此在发展的最初阶段出现了失控现象,高息揽储等一些违法行为;在这样的发展背景下,国家应该加强监管力度,对典当行业承担监管职能。我国典当行业监管法律制度的制定是为了规范典当行业的行为,引导其更好的发展。特别是近年来,典当行业发展旺盛,典当行的数量也是在逐渐增加,但随之而来的问题也显现出来。现行《典当管理办法》的效力级别低,不足以抑制问题的发生;监管理念不够明确,摇摆不定,没有一个统一的监管思想;《典当管理办法》中关于准入制度和退出制度不完善,致使典当行业经营活动的安全无法得到保障;而典当行业协会的监管作用在典当经营实践中完全没有体现出它的作用,这些都是因为典当行业的监管法律制度不完善所导致的,必须尽快完善典当行业的监管法律制度,规范我国典当行业的经营行为。通过比较分析美国、日本以及中国港台地区典当行业的监管制度的内容,笔者认为这些国家典当行业的立法监管十分全面,在行业发展上面也是多样性与灵活性相结合,非常的专业化且相关的法律法规健全。而我国的典当行业监管制度不够全面且监管主体三易其主,典当行业的经营规模小,营业模式单一,不能很好的服务于群众。结合我国典当行业的研究现状及上述内容,笔者建议完善我国典当行业监管法律制度就必须在立法上,完善行业准入和退出制度、建立行业高管人员可操作性审查制度;在典当行业协会上,要突出其在监管法律制度中的作用,推动典当行业快速发展;在监管理念上,要树立科学合理的监管理念,对典当行业实行宽严适中的监管,积极引导典当行业合法规范的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