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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十年代以来海内外知识界就中国的“后现代”问题进行了持续的讨论,构成当代中国思想文化的一个热点。中国现代化进程是在反思西方现代化过程中的误区及其破坏性影响中进行的。从这个意义上说,中国的现代化进程具有明显地后现代特征。我国关于构建以人为本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重要目标也是在这一背景下提出的。本文试图探讨我国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思想的后现代特征,进而研究建构性后现代主义的和谐观及其对我国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合理启示。本文第一部分分析了我国关于构建和谐社会的理论概述及其后现代特征。我国是在总结改革开放二十几年的经验教训的基础上,秉承我国传统哲学“天人合一”等思想,提出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这一战略目标。经济全球化使各个国家在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都逐渐共融,使我国提出的构建和谐社会思想具有了某些后现代特征。本文第二部分从分析建构性后现代主义的提出及其特征入手,着重谈了建构性后现代主义中的和谐思想。作为对极端的摧毁一切的解构性后现代主义的矫枉过正,以美国大卫?雷?格里芬为代表的建构性后现代主义者尽管赞同解构的后现代主义对现代性的批判,但更侧重在其开辟的空间从事建构性耕耘。积极寻求重建人与世界、人与人的和谐关系,提出自然与人类、科技与人文、个人发展与社会发展的和谐思想。本文第三部分在以上论述的基础上,提出了建构性后现代主义精神对我国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启示。建构性后现代主义从根本上说只是一种凝结着深沉情感的呼吁,后现代哲学从本质上看,是一种思维方式。它并没有提出如何实施的具体行为准则,但它在一定程度上拓宽了我们思考现实与未来的视野,为人类寻求更健康、更合理的存在方式提供了一些有益的借鉴。本文试图通过这一研究路向,来充分认识“人——社会——自然”这一整体的和谐发展思想。提出在新世纪构建和谐社会,要坚持自然与人的和谐,改变和提高人类自身的存在性以及人与自然环境的关系和作用,从而推进人与自然的更大飞跃;坚持科学精神与人文精神的和谐,实现现代化科技发展战略和人的重塑及全面发展的有机结合,促进人类精神的整体和谐发展与升华;坚持个人发展与社会发展的和谐,拓展个人与社会全面发展的新视野,实现人类的全面进步,构建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