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公共服务是政府为满足社会公共需要,提供公共服务和公共产品的一种公共行为。民族地区特殊自然环境、经济环境、政治环境和文化环境,使得地方经济发展总体水平与东部地区相比差距越来越大的同时,在“分税制度”下,地方财政成为吃饭财政,使得地方政府没有过多的能力对涉及当地民众公共福祉的公共服务进行足够的参与和有效的管理。这种状况与基层公共服务体制不完善有着直接的联系。本文拟对民族地区的基层公共服务体制建设和改革出现的问题进行梳理,对未来民族地区基层公共服务体制建设的方向做一展望。民族地区基层公共服务体制是指为满足民族地区群众持续发展的需要,实现当地公共福祉,以地方基层政府为主导,与其他社会组织以及公众平等协商,面向社会提供公共服务的一系列制度设定。它具有地方性、民族性和成本的特殊性等特征。随着人均GDP和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增加,民族自治地方的社会公共服务需求会出现不断增长的趋势。但是,民族地区基层公共服务存在供给任务重、供给方式单一和供给效率低下等很多问题。而且,由于民族地区地方基层政府公共财政体制不健全,地方基层政府的财政自治权虚化,制约了基层政府公共服务职能的发挥。再加上上下级政府间财权和事权划分的不合理,致使地方基层政府公共服务的负担更加沉重。这就迫切需要进行民族地区基层公共服务体制改革。民族地区基层公共服务体制改革需要遵循确定范围、适度而行寻求支持、循序渐进良性互补、动态推进等原则。民族地区地方基层政府公共服务体制改革需要遵循这样的路径选择:完善民族地区基层公共服务财政体制,保证民族基层政府财权和事权的统一;完善民族地区公共服务供给体制,实现公共服务供给的效率和效能的统一;完善民族地区基层公共服务评估机制,加强公共服务评估管理;完善民族地区基层公共服务监督体制,建立健全与公共服务相关的法律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