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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深入发展,由于人的利己性导致的环境污染问题越来越严重,温室效应所产生的后果已经不容忽视。为了实现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全球各国已对实行节能减排达成了共识,以《京都议定书》为代表的国际排放协定就是在这种情况下签订的,其目的就是为了约束各国的碳排放行为。作为向环境资源中排放污染物的主体—企业,在环境保护方面应该承担更多的责任,但不能简单的将这份社会责任寄希望于企业的自主性,应在将排污这种外部行为内部化成企业的生产经营成本的前提下,允许企业在自然环境的正常承受范围内排污,超出部分则要征收超额排放的罚款,通过市场交易的方式,使边际减排成本较高的企业实现低成本的碳排放。在这种情况下,碳排放权交易应运而生。由于我国尚未形成于此相关的任何会计规范,致使在碳排放权交易会计核算的各个环节都存在一定的问题,因此,构建符合我国现阶段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实际的会计核算体系具有理论与现实的双重意义。本文以碳排放权交易为研究对象,首先对国内外学术界的相关研究文献进行了梳理与总结,在对国外主要交易市场核算现状进行分析的基础上,依托现有的财务会计核算框架,采用了定性分析与系统分析结合的方法,重点对与碳排放权交易相关的会计确认、计量和财务会计信息披露的方法进行探究。并在这一过程中,依照碳排放权交易的两种类型,将交易划分成了基于配额的总量交易机制和基于项目的信用交易机制,尝试性的提出了我国碳排放权交易会计核算的基本框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