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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社会保障体系中,养老金制度是非常重要的部分。科学合理、可持续发展的养老保险制度对推动社会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就业市场,改善民生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但是目前我国养老保险双轨制的存在,一方面会导致不同群体从缴费到待遇都有极大的差别,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待遇明显高于城镇企业职工退休待遇,近年来这种矛盾越发突出,甚至变得集中和尖锐起来;另一方面,在机关事业内部不同单位之间承担的退休金负担存在“畸轻畸重”的现象,甚至出现负担重的单位退休人员待遇发放难以为继的现象。在这种情况下,国务院于2015年1月14日发布《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标志着我国养老保险制度双轨制改革第一次在全国铺开。国务院于2015年4月6日发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标志着我国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双轨制改革措施进一步细化。 本研究围绕《决定》和《办法》,对比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借鉴国外养老制度领域的改革经验、参考国内相关学者在这方面的研究成果,总结了我国养老保险制度的发展历程,分析了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和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的区别,梳理了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情况,发现了《决定》和《办法》在运行中必然会遇到的一些问题:第一是个人账户空账运行问题,第二是职业年金问题,第三是大龄“中人”问题,第四是基金的保值增值问题。针对发现的问题,以重庆市某区为实例进行了案例分析,并对发现的问题提出了相应的解决办法,如为了解决财政压力大的问题可以适当拓宽筹资渠道;为了兑现“中人”退休后待遇不降低的承诺,可以通过调整过渡性养老金的待遇系数来控制退休金替代率的方法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