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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法治社会中,当人们的合法权益受到不法侵害时,通常会选择以诉讼手段来进行救济。法院和双方当事人在诉讼活动中应以事实为依据,而此处的事实即是通过证据材料所反映的事实,审判的艺术其实就是运用证据的艺术。①由于民事案件的起诉、审理直至做出最终判决需要一个过程,认定案件事实所需要的证据很可能在这一漫长过程中因主观或者客观原因没有及时收集而造成证据缺失,严重损害权利人的合法权益,为了防止此类情况发生,证据保全制度应运而生。证据保全以时间为划分标准可分为诉前证据保全和诉讼中证据保全。在2012年《民事诉讼法》(以下简称新民事诉讼法)修改之前,我国民事诉讼法只规定了诉讼中证据保全,2012年新修改的民事诉讼法通过设置诉前证据保全制度,从法律上直接促进权利人固定和保全证据,排除当事人在日后证据资料提出上的阻碍,减轻实现司法正义的成本。另外,诉前证据保全制度也有着事证开示的功能,申请人通过预先掌握的证据材料,可以特定化其主张,减少争点,节省法院及当事人进行诉讼所需要花费的时间、劳力和费用,达到诉讼经济的目的。本文以民事诉前证据保全制度为选题。主要参照大陆法系国家如德国、法国,同时也参照英美法系国家如英国和美国的Discovery制度,对诉前证据保全的基本理论问题和争议问题加以讨论,并结合我国诉前证据保全制度的建立背景、具体规定、存在的问题及完善进行了深入探讨,行文中也提出了一些自己的观点。全文共分为引言、正文和结论三部分。引言部分,介绍民事诉前证据保全制度建立的必要性与重要意义,国内外对诉前证据保全制度的理论研究状况,同时指明本文选题理论意义与研究方法。正文部分共分为四章,约三万字,对诉前证据保全制度的相关理论与实践问题进行阐述。第一章,诉前证据保全制度的基本理论问题分析。主要包括诉前证据保全的含义、性质、特征、分类和诉前证据保全制度的机能五个方面的内容,共同构成诉前证据保全制度的理论基础,为后文的立法现状与立法完善分析提供理论支持。重在探讨诉前证据保全制度的传统功能与现代功能。第二章,诉前证据保全制度的域外考察。以德国的独立证据调查制度、法国的预防性审前准备措施、紧急审理程序、依申请作出裁定还有我国台湾地区2000年新修订的诉前证据保全制度为研究主体,并结合英美法系Discovery制度与诉前禁令对域外诉前证据保全制度进行评价。第三章,诉前证据保全制度在我国的适用现状。该章以新民事诉讼法为截点分为两个部分。第一部分介绍民事诉讼法修改之前诉前证据保全制度在我国的法律适用。第二部分从实质要件与形式要件分析民事诉讼法修改后对新建立的诉前证据保全制度的具体规定。第四章,我国诉前证据保全制度存在的问题及完善。分析我国现有的诉前证据保全制度存在的问题,并结合我国国情,对诉前证据保全制度从功能、程序、责任三大方面提出完善建议,以期促使我国诉前证据保全制度良性运转。结论部分,再次梳理了本文的写作思路,总结了自己的观点,并对民事诉前证据保全制度加以展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