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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级人大监督现状与社会发展要求、同人民群众的期盼还有差距。因此,强化人大常委会监督职能,提升监督实效,是市级人大需要研究解决的一个重大课题,是保持人大工作生机和活力的一个重要任务。在当前日益复杂的经济社会发展形势下,通过对市级人大的监督工作进行研究,提出完善对策,对地方人大工作的创新和实践有着非常重要的指导意义。本文首先对市级人大监督权的基本概念、价值意义、内容构成、动力机制进行了系统整理,并对台州市人大发展历史及监督工作基本情况进行介绍。在此基础上,总结人大监督机制运行中存在各方认识不足、监督主动性不强、手段不够刚性、实效不太理想的问题,并分析得出思想认识不到位、法律规定不完备、自身建设和代表素质不足、历史沿袭和文化传统制约等因素。本文一方面汲取国外监察专员制度、不信任投票权、质询权、预算监督等做法的有益经验,另一方面借鉴国内地级市加强党委领导、依法监督、重大事项监督、预算监督创新和对人事任免监督的经验。从我国当前市级人大的工作实务出发,认真梳理人大工作脉络,结合当地工作实际,有针对性地提出三点对策措施:坚持党的领导,理顺同“一府两院”责任关系;完善执法检查制度,完善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制度,完善审查和批准计划、预算制度,常态化运行询问和质询制度;落实人大专门委员会建设,提高常委会委员专职化程度,推进人大代表工作站全覆盖,为市级人大进一步加强监督工作提供政策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