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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讨论并通过了《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这个决定可以说是自中共成立以来第一次以执政党最高政治文件的形式,对在新的历史时期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快法制中国建设,做出的具有划时代意义的重大战略决策。本《决定》的通过与实施,标志着我党作为新时期,新形势下的执政党的执政理念和执政方式发生了巨大转变,发展到了依法治国和依法治党的历史新高度。本《决定》的通过与实施同时也意味着我国的“五位一体”建设和全面深化改革进入了法制化的新阶段。市场经济条件下,法治兴则国家兴,法治强则国家强。(1)当前,我国正处于全面深化改革开局起步的历史新方位,面临经济社会双重转型的挑战,问题复杂矛盾交织,治理难度前所未有。无论是破解难题、化解矛盾、凝聚共识,还是激发动力、促进和谐、推动发展,唯有更加自觉运用法制这个集中体现现代化治理本质要求的思维和方式,在法制轨道上寻求制度化解决之道,我们才能啃下改革攻坚期的一个个硬骨头,涉过利益格局调整的深水区,使各项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促使社会公平正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保障人民安居乐业,推进全面深化改革,实现国家长治久安。推动国家法制进程的历史责任必将毫无疑问的落在未来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的中学生身上。因此,如何增强中学生的法律意识,改善中学生的法制观念,逐步提高他们的法治素质必将成为中学生法制培育的重要课题。本文笔者以濮阳县为例,试图探索在全面依法治国视域下中学生法制意识培育存在的问题及相应对策。本文运用文献研究法,在深入研读和剖析国内外关于中学生法制意识培育著作的前提下,认真梳理全面依法治国与中学生法制意识培育的密切关系,进一步理清与中学生法制意识培育有关的一些概念。秉承学术研究的科学性,采用访谈交流法和问卷调查法对濮阳县中学生法制意识现状进行调查和分析。进而从政治经济体制的影响、社会环境的负面影响、教育环境的负面影响予以归因。在深入研究和全面把握国内外法制意识培育积极经验和缺陷不足的基础上,笔者结合濮阳县法制教育的现状提出强化中学生法制意识培育的几点对策建议。对策建议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第一,政府层面:完善培育体系;第二,社会层面:净化社会环境;第三,教育层面:优化教育环境。笔者希望能通过本文为提升濮阳县及全国中学生的法制意识整体水平提供一些建议和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