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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开放以来,国有土地使用制度完成了从无偿、无限期到有偿、有限期使用的变革过程,而征地制度作为计划经济体制下的产物,多年来却没有实质性的改变。征地补偿作为征地制度中的核心问题,直接关系到被征地对象的利益与征地工作的实施。以往多采用产值倍数补偿作为补偿标准,这种补偿标准总体偏低,影响了失地农民的生活水平,引发了一系列社会矛盾。
制定合理的征地补偿标准,成为征地制度改革的关键内容和亟待解决的问题。征地区片价是指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范围内,依据用地类型、区位条件、产值、人均耕地、土地供需状况、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及城镇居民最低生活水平等因素,划分征地区片并评估确定出的各区片综合性补偿的价格,它作为新的征地补偿标准,不再局限于使用年产值倍数等定价,开始逐步采用其他方法,并引入市场定价机制。征地区片价较好地解决了以往征地补偿标准偏低、同地不同价等问题,对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城市化进程、保证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
农用地基准地价评估在我国大部分省市均已完成,并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充分利用基准地价有关成果,对科学、合理、高效地制定征地区片价将起到重要的作用。由于征地区片价提出较晚,尚未形成较为成熟的评估体系,本文在分析国内外研究成果的基础上,提出了农用地基准地价基础上的征地区片价研究思路,分析征地区片划分和征地区片价测算的合理方法,尝试建立与基准地价衔接的征地区片价整体测算体系,并以惠州市惠城区耕地为例进行了实证研究。
文章共分为五个部分:
第一章为绪论,介绍了论文的研究背景、研究目的与意义、国内外研究现状、主要研究内容及技术路线。
第二章概述了农用地征地区片价等相关概念及主要研究理论。
第三章阐述了基于农用地基准地价的征地区片价研究思路,详细分析了有关方法的适用条件和注意事项。对征地区片划分、征地区片价测算方法的特点及选择标准等关键问题作了深入研究。
第四章以惠城区耕地为例进行实证研究,本部分在惠城区耕地定级估价成果为基础上,采用农用地级别调整法、综合判定法进行征地区片的划分与调整,在构建征地区片价影响因素体系时,针对惠城区的具体特点,共选择地貌类型、土壤质地、有机质含量、耕作便利条件、中心城镇影响度等7个因素作为分区因素,采用特尔菲法确定了各因素权重;采用加权求和模型求得各单元的综合评价分值;通过分析总分频率分布图确定征地区片;选择叠加法与征地案例比较法分别测算征地区片价,并对两种方法的测算结果进行分析综合,最终确定惠城区耕地征地区片价。
第五章对全文进行总结,说明了论文的主要研究成果、创新点及未尽研究内容,在评估方法等方面提出未来的改进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