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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等教育是一种“准公共产品”,在获得政府财政资金的优先性上,它排后于更加接近纯粹公共产品的义务教育。政府并没有保证高等教育免费入学的义务,而高等教育的接受者支付一定比例的教育成本则是世界各国的通行做法。高等教育实施成本分摊制度之后,助学贷款就是保证家庭困难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的基本方式之一。 随着我国高等教育的发展,高等教育助学贷款也逐渐成为我国高等教育成本分担的主要方式。在诸多高等教育贷款的形式中,国家助学贷款是目前最为主要的高等教育助学贷款方式。在我国,高等教育的国家助学贷款是指由国家财政提供贴息(还包括提供一定的风险补偿资金)的助学贷款形式。由于国家助学贷款起步较晚,助学贷款在政策的制定和实施中都存在着许多问题,这些问题影响了我国高等教育的健康发展。 2004年教育部、财政部、人民银行和银监会共同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完善国家助学贷款工作的若干意见》是国家助学贷款发展中的一个分水岭。在《意见》出台以前,国家助学贷款实施中存在的主要问题表现为贷款获贷率低、结构不公平和违约率高等。《意见》的出台和实施在很大程度上解决了之前曾经存在的问题,但是助学贷款中存在的深层次问题并没有从根本上得到解决。《意见》实施以后,毕业生的违约率仍然很高,《意见》仅仅是将银行承担的风险转嫁给了各级财政和高校,因此,助学贷款的银行贷款——学生还款——银行再贷款的良性循环机制并没有建立起来,这从根本上制约着国家助学贷款的可持续发展。 降低大学生的违约率是促进国家助学贷款良性发展的根本举措。树立大学生的诚信意识、创新助学贷款的还款制度设计和强化助学贷款的法律保障机制,是降低大学生违约率的基本对策。在降低大学生的违约率方面,世界上许多国家都可以为我们提供可资借鉴的宝贵经验。 本文共分为五个部分。在导言中,笔者简要论述了研究的问题、研究的意义并在回顾前人研究的基础上梳理了相关文献。第二部分从经济学的理论和高等教育的发展趋势出发,论述了国家助学贷款的实施必要性和实施意义。第三部分回顾了国家在近几年出台的有关助学贷款的相关政策,并对这些政策进行了解读。第四部分分析了目前国家助学贷款所存在的困境并对这些困境的根源进行了挖掘和解释。第五部分对本文进行了总结,并提出了相应的政策。 本文借鉴了经济学、社会学和法学等理论对相关问题展开了研究。作为一项实证性质化研究,在具体的研究方法上,本文主要采用了访谈作为原始资料的收集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