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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通过文献综述,从项目特征、业主能力、业主要求以及环境特征四个层面识别了可能影响工程项目交易方式与支付方式选择的27个因素。采用问卷调查方式,以所收集的168个有效项目数据为基础,通过假设检验,发现在显著性水平为0.05的情形下,DBB方式与DB方式的项目规模、范围清晰度、允许变更度、质量要求、汇率变动、承包商数量、劳动力价格、公众抵制、战争政变9个因素的均值存在显著性差异。通过相关分析,发现工程项目交易方式与支付方式在0.05的显著性水平下存在显著相关关系。通过方差分析,发现在显著性水平为0.05的情形下,竞争性投标总价合同、议标总价合同、单价合同的允许变更度、承包商数量、劳动力价格3个因素的均值存在显著性差异。以项目成本的成本超支率、合同价格增长率、返工成本率和变更成本率四个绩效指标为基础,通过两独立样本T检验,发现DBB方式与DB方式的成本超支率、合同价格增长率两个指标均值存在显著性差异,即采用DB方式能显著降低项目的成本超支率,更好地控制项目成本,同时能显著降低项目的合同价格增长率,控制合同价格的增长。通过协方差分析,发现项目规模、战争政变、范围清晰度三个选择影响因素分别对成本超支率、合同价格增长率、返工成本率三个绩效指标有显著性影响。通过方差分析,发现在合同价格增长率指标上,议标总价合同与竞争性投标总价合同和单价合同在0.10的显著性水平上都存在显著差异,因而对业主来讲,采用议标总价合同是较好的选择,能较好控制合同价格的增长。在返工成本率指标上,竞争性投标总价合同与单价合同在0.05的显著性水平上存在显著性差异。通过协方差分析,发现没有选择影响因素与支付方式共同影响项目成本。通过回归分析,以工程项目交易方式、支付方式及其选择影响因素为自变量,对四个项目成本绩效指标分别建立了回归方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