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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几乎每天都能够在新闻报道中看到一系列交通事故的发生,也会常常亲眼目睹发生在我们身边的交通肇事案件,如今道路交通安全承受着空前的巨大压力。其中主要为醉酒驾驶、毒后驾驶等危险驾驶行为引发的恶性肇事案。“毒驾”作为既“酒驾”出现之后的新马路杀手,其所造成的安全隐患似乎比“酒驾”更为严重。众所周知,我国法律是禁止吸食、注射毒品的,驾驶机动车本身又具有一定的危险性,需要驾驶员注意力高度集中。美国曾做过一项研究,对发生的道路交通事故进行过统计,结果显示事故的发生有五分之一的原因是行为人在驾驶前吸食、注射了毒品。“毒驾”问题已成为当前中国公安禁毒和交通管理工作中非常棘手的问题和热点问题。“毒驾”,从字面意义上笼统地讲就是指机动车驾驶员吸食、注射毒品后一段时间内(即在驾驶人体内能够检测到毒品的成分或毒品的残留物),选择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的行为。而“毒驾”入刑就是将“毒驾”这一行为纳入刑法调整的范畴。本文主要探讨“毒驾”是否应当入刑及入刑的标准问题。全文共分为五个部分:第一部分:“毒驾”概述。通过分析“毒驾”的各个要素,对“毒驾”的概念进行了准确定位。第二部分:“毒驾”是否应当入刑的理论争议。具体包括支持与反对两种观点。之后笔者阐述了自己的观点,并探讨了“毒驾”的入罪标准问题。虽然“毒驾”入刑面临很多难点但从“毒驾”入刑的必要性以及可行性出发,建议“毒驾”应当入刑。第三部分:我国有关“毒驾”行为的法律适用现状评析。本章列举了三个典型案例并对案例进行了分析,最终笔者得出观点:现行法律已无法满足治理“毒驾”的需要。第四部分:域外有关“毒驾”行为的刑事立法及其启示。本章主要列举了其他国家在对待“毒驾”问题上的刑法规定。并总结共同的特点以供我国借鉴。第五部分:“毒驾”行为的刑事立法构建。在本章节笔者主要是阐述自己的观点应对药物和毒品依据不同的认定标准并重新设立单独罪名:摄毒驾驶罪,并详细阐述摄毒驾驶罪的各个构成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