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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背景: 孕期良好的营养状况不仅对孕妇而且对正在孕育的婴儿的健康和生存乃至其远期健康都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适度的孕期增重是胎儿正常发育和孕妇在孕期适应性变化良好的重要指标之一。孕期体重增长对母婴近远期健康均存在影响。孕期体重增加不足可致婴儿出生体重偏低,增加早产、宫内发育迟缓的危险,引起新生儿死亡率、发育障碍及其他疾病的发生率增加,甚至影响其成人期慢性病及认知功能障碍的发生;对母亲影响主要包括增加缺铁性贫血、妊高症、产后出血及剖宫产的危险。孕期体重增加过多则会增加孕妇产后肥胖和婴儿肥胖的风险,还会增加子痫、妊娠糖尿病、分娩并发症、巨大儿、出生胎儿死亡、出生缺陷的风险及增加剖宫产率,对将来儿童肥胖也是一个潜在危险因素。 至今在我国仍没有研究孕期体重适宜值的全国代表性数据。我国一直沿用美国IOM推荐的孕期体重适宜值范围,考虑到与西方妇女在体型、膳食结构以及对妊娠和分娩文化观念等方面存在差异,直接采用美国等西方国家孕期增重数值作为我国妇女孕期增重的推荐值是不适宜的。因此,急需开展中国妇女孕期体重增加推荐值的研究,建立以人群为基础大样本前瞻性研究的数据库,按照我国BMI分类观察孕妇孕期体重增长与母婴近远期健康状况,进行深入分析,制定我国孕妇孕期体重增长适宜值。深圳市作为我国南方具有代表性的一线城市,对孕期保健工作相当重视,而迄今为止有关该地区孕妇孕期增重与妊娠结局的关系及孕期增重范围的研究较少。为此,选取深圳市作为我国开展孕期体重增长队列研究的多中心试验单位之一开展研究,以制定适合深圳市孕妇的孕期增重适宜范围,指导孕妇合理膳食和适宜体力活动,提高孕期保健水平,预防围产期合并症及产后慢性病的发生。 研究目的: 调查深圳市孕妇孕期不同阶段的生活行为方式及膳食摄入等情况,分析影响孕期增重的关键因素,了解孕前不同BMI的孕妇孕期体重变化的规律及其与妊娠结局的关系,探讨孕前不同BMI的妇女孕期增重适宜值范围,为我国制定孕期体重增加适宜值提供科学依据并指导妇女孕期健康生活方式及合理膳食,预防不良妊娠结局的发生。 研究对象和方法: 根据纳入和排除标准选取在深圳市妇幼保健院进行常规产检的孕12周以内身体健康的孕妇作为研究对象,在孕早、中、晚期分别进行生活行为、膳食摄入、孕期保健等问卷调查、追踪监测其体重变化并收集孕妇分娩及婴儿出生情况等资料,最终获得有效问卷421份。将资料统一编码,建立Epiata3.1数据库,采用双人录入,采用SPSS20.0进行统计分析。膳食资料采用SAS9.1计算能量及各营养素摄入量,再用SPSS20.0进行分析。所使用的统计方法主要包括描述性统计、方差分析、非参数检验、多元线性回归分析、二分类Logistic回归分析。 研究结果: 1、孕妇孕期行为及生活方式情况 孕妇孕早期工作时间、做家务时间显著高于孕中晚期(P<0.001),孕晚期活动、静坐或休息、睡眠时间显著高于孕早期(P<0.001),孕晚期失眠率显著高于孕早、中期(P<0.001),孕中期每周锻炼时间显著高于孕晚期(P<0.001),但次数显著少于孕晚期(P<0.001),孕妇孕早期饮酒、吸烟发生率分别为0.7%、0.7%,孕中、晚期均没有饮酒、吸烟;孕早、中、晚孕妇处于吸烟环境的概率分别1.2%、0.7%、0.2%,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01)。孕晚期餐次显著高于孕早、中期(P<0.001)。 2、孕妇孕期能量及营养素摄入状况 孕妇孕早、中、晚期平均每日能量摄入量分别为(1529±319)kcal、(1941±329)kcal、(2070±338)kcal。孕早、中、晚期蛋白质供能比分别为13.9%、15.8%、15.7%;脂肪供能比分别为31.7%、35.1%、34.9%;碳水化合物供能比分别为54.4%、49.1%、49.4%,各组间差异均有统计学意义(P<0.001)。孕妇孕各期脂肪、碳水化合物、烟酸、维生素C、维生素E、锌和孕中期蛋白质、核黄素以及中晚期维生素A的每日平均摄入量基本达到RNI/AI的要求。孕早期维生素A、铁、孕中期能量、硒、孕晚期核黄素、铁、硒的每日平均摄入量达到80%~100%RNI/AI。孕各期膳食纤维、硫胺素、钙以及孕早期能量、核黄素、硒低于80% RNI/AI,其中孕各期膳食纤维和孕早期钙、硒每日平均摄入量在50% RNI/AI左右。 3、孕前BMI分布 孕妇平均身高(160.3±4.8)cm,平均孕前体重(51.99±6.63)kg,平均孕前BMI(20.22±2.33)kg/m2。参考中国成人BMI分类标准,孕前BMI<18.5 kg/m2有102例,占24.2%; BMI在18.5~23.9 kg/m2之间有286例,占67.9%; BMI>24.0kg/m2有33例,占7.8%。 4孕期增重情况 孕妇平均孕期增重为(15.45±4.19)kg,孕前消瘦、正常体重、超重/肥胖组的孕期增重分别为15.47kg、15.68kg、13.39kg,组间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孕妇孕中期平均增重速率(0.56±0.17)kg/w,孕前超重/肥胖组的孕中期增重速率显著低于孕前体重正常组(P<0.05)。孕晚期平均增重速率(0.54±0.21)kg/w,组间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孕中晚期平均增重速率(0.57±0.16)kg/w。 5、孕期增重影响因素的多元线性回归分析 在校正孕前体质指数(Body Mass Index,BMI)等混杂因素后,孕期增重回归方程有统计学意义(R2=0.150,调整R2=0.094,F=2.676,P<0.001)。孕前BMI、孕妇直系亲属有高血压病史与孕期增重负相关(P<0.05);孕早期蛋白质、脂肪及碳水化合物日均摄入量、孕早及中期晚上睡眠时间、孕晚期每周锻炼时间与孕期增重正相关(P<0.05)。 6、孕期增重与新生儿出生体格的关系 孕前消瘦组新生儿出生体重、身长均显著低于孕前体重正常、超重/肥胖组(P<0.01)。孕前消瘦组的低出生体重、小于胎龄儿(Small for gestationalage,SGA)发生率均高于孕前正常体重、超重/肥胖组。孕前消瘦组的巨大儿发生率低于体重正常、超重/肥胖组。孕前超重/肥胖组大于胎龄儿(Large for gestationalage,LGA)发生率显著高于孕前消瘦、体重正常组(P<0.01)。 孕期增重<10kg组新生儿出生身长显著低于其他增重组(P<0.05),该组新生儿出生体重及头围、低出生体重、SGA发生率均低于其他增重组。孕期增重≥20kg组的巨大儿、LGA发生率高于其它增重组。 校正孕前BMI、分娩孕周、怀孕次数、孕妇身高等混杂因素后发现孕期增重与出生体重、身长、头围正相关(P<0.01)。 7、孕期增重与分娩方式及妊娠合并症的关系 孕前超重/肥胖组剖宫产、先兆子痫、脐带异常发生率高于孕前消瘦组,其妊高症发生率显著高于孕前体重正常组(P<0.05)。孕期增重≥20kg组剖宫产、羊水异常、脐带异常发生率高于其他增重组,孕期增重<10kg组妊娠期糖尿病发生率显著高于其他增重组(P<0.05)。校正孕前BMI等混杂因素后,孕期增重>20kg孕妇的剖宫产风险显著增加(OR=2.81,95%CI:1.08~7.30);孕期增重<10kg的孕妇的妊娠期糖尿病风险显著增加(OR=7.91,95%CI:2.13~29.37),其早产、低出生体重、SGA风险增加(OR=1.61,95%CI:0.28~9.34;OR=2.29,95%CI:0.14~37.00; OR=1.98,95%CI:0.34~11.50);孕期增重15~kg孕妇的巨大儿及LGA风险显著增加(OR=4.52,95%CI:1.22~16.71; OR=2.08,95%CI:1.11~3.87)。 8、孕期增重适宜值范围 孕妇孕前消瘦、体重正常、超重/肥胖者孕期增重中位数分别为14.9kg、15.5kg、14.9kg,其适宜值范围分别为(12.9~17.8) kg、(13.0~18.5) kg、(11.7~18.3)kg。其孕中晚期适宜增重速率中位数分别为0.55 kg/w、0.57 kg/w、0.54kg/w,其适宜值范围分别为(0.48~0.65) kg/w、(0.48~0.68)kg/w、(0.40~0.70)kg/w。 结论: 1、深圳市妇女孕期平均增重为15.45kg,孕中、晚期增重速率分别为0.56kg/w、0.54kg/w; 2、孕早期蛋白质、脂肪、碳水化合物摄入量和睡眠时间、孕中期睡眠时间与孕期增重呈正相关关系; 3、孕期增重与新生儿出生体重、身长、头围呈正相关关系。孕前消瘦及孕期增重<10kg的孕妇分娩低出生体重儿、小于胎龄儿发生率较高,孕前超重/肥胖孕妇分娩大于胎龄儿、剖宫产、妊高症、先兆子痫发生率较高;孕期增重>20kg孕妇剖宫产、分娩巨大儿、大于胎龄儿发生率较高; 4、以无不良妊娠结局的孕妇孕期增重推算出孕前BMI<18.5 kg/m2孕妇孕期增重适宜值范围为12.9~17.8kg,孕前BMI18.5~23.9kg/m2孕期增重范围为13.0~18.5kg,孕前BMI>24 kg/m2孕妇孕期增重范围为11.7~18.3k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