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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团是指中国公民自愿组成,为实现会员共同意愿,按照其章程开展活动的非营利性社会组织,具有民间性、非营利性、自治性、公益性和组织性等特征。湖南的近代社团是在甲午战争之后出现的,它的出现和发展既是湖南社会剧烈变动的结果和重要标志,又是推动湖南社会近代化的重要力量,对湖南社会的近代化进程产生了深远的影响。但是,对于湖南近代社团这一重大的区域性课题的研究至今还是一片空白。鉴于此,本文拟对此做一次较为系统的研究,以加深对湖南近代社会演变规律的认识。 本文大体分为四个组成部分: 一、引言部分,概述选题的意义、研究现状、本文的创新之处以及本文存在的不足之处。 二、阐述社团的概念、特征以及湖南传统的社会群体。 三、对湖南近代社团的发展脉络进行分期考察,主要分为四个时期:一是维新变法时期;二是清末新政时期;三是民国前期(1912—1927年);四是南京国民政府时期(1927—1949年)。每个时期均有发展原因、发展概况、发展特征三个部分组成。 四、探讨湖南近代社团与湖南近代化的关系。主要有两个部分构成,一是制约湖南近代社团发展的深层次因素,二是社团发展对湖南近代化的作用。 结语部分,对本文的主要内容进行了简要总结,主要阐述了三个观念,一是官方政策在湖南近代社团的演变过程中始终发挥着主导作用;二是马日事变是湖南近代社团发展的分水岭;三是在湖南社团的发展演变过程中,政府始终未能与社团建立起良好的关系。不是一放就乱,就是一管就死,从而对近代湖南社会的发展产生了诸多不利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