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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伪善的道德研究,我们可以从两个维度展开:一是从伪善的意识现象学来进行形上研究;一是从伪善的行为发生学来进行形下研究。本文主要是从行为发生学意义上来分析和批判伪善。伪善作为一种虚假之善,是道德主体行之于不善而饰之于善的自欺欺人行为。人之为善,源于人之善心,显于人之善行;人之伪善,源于人之无善心,显于人之虚假善行。无心之善,是善之无实、是虚善;假行之善,是善之失诚,是假善。虚假善联姻,两者合题,生成伪善。从行为发生的主体看,伪善可分为个体伪善与群体伪善;从行为发生的形式看,伪善可分为心理伪善与生活伪善。心理伪善,是自欺的道德心理,是内在伪善;生活伪善,是自欺欺人的道德行为,是由内而外的伪善。伪善产生的根源复杂,既与人的理性限度有关,如人存在的悖论性、人原初恶的倾向性、人类在社会中的对抗性等,也与生活世界的“道德虚假”相联,如道德的“名实相离”、“价值中断”、“绝对虚无”、“社会危机”等;既有行为主体“心灵颠倒”产生的“道德心理失序”,如道德认知的“缺失”、道德情感的“异化”、道德良心的“形式化”、道德动机的“倒置”等,也有主体行为“道德分裂”产生的“不合道德性”。因此,甄判伪善必须坚持甄判的动机、效果与手段的“三合一”判据。伪善矫治必须立足伦理与现实的双向互动,其伦理基点在于德性论与德行论的和合相谐,其实践可能在于人之向善禀赋具有,在于社会通善正义存在,在于道德自我与生活世界的共律。由此,道德自我可通过致知、存仁、克己以养善;生活世界可通过道德教化、善恶赏罚以及习俗注错以导善;最后,两者同构共治以成善,铸就本真性与同一性的道德人格。本文以西方德性伦理学基本理论为基础,整合了规范伦理学的理论资源,吸收了中国儒家的成仁成己思想,探讨了伪善的道德概念、存在样式、发生根源、道德后果、甄判准据及其矫治机理与对策等方面的问题。其理论逻辑为:人是理性存在者,应是“善”的存在;人之善在,是善心、善行与善格的统一。人又是有限理性存在者,难以摆脱自身内外的纷扰,导致善之分裂,滋生“伪善”。但人在生活世界中要真正做人,就必须在道德上弃伪涵真、祛恶养善,复归善之本真,追求“是其所是”,形塑整全的道德人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