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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便利化作为国际投资领域的新兴议题,被越来越多的国际组织和主权国家关注。投资便利化是在东道国和资本输出国可以接受的规范、规则的基础上,通过投资程序的简化、法律和政策的协调与革新等方式,减少资本输出国在投资过程中消耗的成本以及降低实施投资的困难程度。推进中国外商投资便利化,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契机之一,发展投资便利化,涉及我国与之相关的法律制度的协调和革新,这对于我国的立法完善是大有裨益的。一方面可以利用发展投资便利化,力图有所建树的国际理念;另一方面,将国内冗余、笼统、陈旧的法律法规进行完全、彻底的大清查、大变动。文章以外商投资企业法、外资知识产权立法保护和外资环境保护责任规制为三大研究内容,立足于法律的完善、政策的革新,提出了自己的观点和完善建议。推进外商投资便利化的发展离不开外商投资法律的完善,中国在外商投资企业法方面从三资企业法等分散立法转变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以下简称为《外商投资法》),作为中国外资法领域的统一基础性立法,实现了中国外资立法技术与实践的飞跃。同时,该法也存在一些问题,比如法条过于笼统、可操作性不强等。正确处理好这些问题,有利于为更好地引进外资奠定理论基础和实践环境,进一步推动投资便利化的发展。我国政府对知识产权立法高度重视,法律法规的发布,执法机制的出台和实行,都投入了很多的精力。不过,仍然存在一些问题,比如立法程序透明度执法力度方面有待于完善、外资企业对知识产权保护的不当使用等。我们应出台平衡、规范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具体可以分三步走,首要任务是提高国民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战略目标是推进内外资企业的知识产权保护并重,伴随的实践进程和最终目标是建立以平衡为原则的规范的外资企业的制度环境。我国在大力吸引外资的同时,环境保护问题也是不容忽视的。目前我国有相应的环境保护法律制度和执法举措,虽取得了一些工作成效,但仍有不足。整体环境保护的监管能力较弱、查处力度较低,国际法和国内法都存在很大不足。因此,我们要处理好内资企业与外资企业的环境保护责任标准,做到统一和具体。进一步完善外资企业的环境责任立法,力争全面和规范。向美国等发达国家学习,建立完善的公众监督制度,使公众能够更好的参与进来,凝聚社会大众的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