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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文学的起源、发展历来是与音乐相生相伴的。作为音乐文学的重要分支——乐府诗也是如此。魏晋时代是乐府诗发展的转折期,本文即试从音乐与文化相结合的角度对此作一整体观照。 魏晋时代乐府诗的突出特点体现在雅乐范围的扩大、清商(旧)乐的盛行和魏晋大曲的出现三个方面。魏晋雅乐是取调民间音乐(俗乐),文人制辞的宫廷音乐。它开辟新途,囊括了东汉时期的雅、俗乐。清商乐脱胎于相和三调,它以其特有的清越哀伤受到了当权者的喜爱和提倡。而其乐歌的性质正是它区别于以徒歌形式行世的相和歌的根本特征。魏晋大曲是器乐、声乐、舞乐三者联合表演的综合体,是清商曲高度发达的产物。魏晋大曲的音乐素材源自相和歌,曲调来自清商三调中的瑟调。 娱乐(人)化和文人化是魏晋乐府诗体现在文化上的特色。追根溯源,从音乐开始之初,音乐就有两类娱乐功能:娱神和娱人。笔者认为,两汉时代乐府诗的主体是雅乐作品,这是娱神功能在后代的体现;魏晋乐府诗从表演体制上来分析,有明显的世俗享乐主义特点,说明了这一时期乐府诗的功能指向是娱人。乐府文人化态势下的乐府诗,形式趋于齐整,内容成为了士人们立言写志的载体,开始出现了不和乐的乐府诗——拟乐府。这是文学剥离音乐,独立发展的显著表现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