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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公共性即是社会建设的价值追求,也是基层社会内在秩序的基础性支撑。作为城镇化的进程中的派生物,村改社区涵盖了基层选举、集体资产、集体土地处置、公共服务、社会保障、就业生计、社会适应等诸多内容的社会变迁过程。不但牵涉到国家和农村集体、农民之间相互关系,同时涉及到群体利益的再分配与基层社会稳定。鉴于此,村改社区公共性就成为新型城镇化建设背景下的重大议题。论文以四川X社区为研究对象,以“家族政治”和“公共性”为理论视角,以“行动者—资源—权力”为分析框架,考察了社区公共性的内在结构、逻辑关联,阐释与反思公共性理论边界,指明了社区公共性的实践特征与演进机制,并进一步从历史维度探讨了中国社会公共性的演进脉络,从而对社区公共性提供新的思路和方向。 社区公共性是国家、家族、市场、社区居民等多重力量相互塑造的结果。X社区公共性经历了四个阶段的演进历程。第一,村落国家化。国家政权建设时期,中国共产党拥有对村落的绝对支配权。通过生产资料重新分配、教化、宣传等政治运动对村落生活进行了颠覆性重构。家族在阶级化叙事中被覆盖,村落公共性表现为政党-国家的公共性。第二,公共意识式微与家族权力介入阶段。随着国际环境变化与中央政策的转向,在市场与分工的动力机制下,原本处于被国家意志覆盖的村落获得自主性,伴随着农民理性日益增长与乡村精英浮现,社区利益逐步分化。在社区转型背景下,精英团结诸多家族成立建筑企业,新的组织化载体形成了共容利益。家族作为衔接国家与社区的枢纽,形成了社区的新权威。第三,家族权力促进社区横向资源的扩展的同时,出现了权力越界,由此形成了“公”与“私”的冲突。制度变迁不但重新塑造的社会结构,同时加速了社会纽带的弱化。在村社转型初期,国家资源与相关福利还未能进入社区。家族作为市场、政府与社区间的中介,通过传统伦理的发扬与资源的扩散,催生了社区自我保护运动。国家、家族、居民,不同的主体有着不同的目标与诉求,相互间目标常常存在着紧张。家族成为了国家与社区个体的沟通通道。公共性的扩展并非国家单方面的意志执行,而是家族代表社区与国家、市场不断谈判、彼此形塑的过程。缺乏约束的家族权力逐步违规并异化,社区利益陷入新的冲突。第四,公共性重构阶段。在社区转型完成,家族的能动性逐渐消解。家族权力也会面临着异化危机。制度化建设要排除人为因素。国家再度进场承担起公共服务的责任,家族—社区居民之间的利益纽带逐渐被国家—社区居民所代替。国家将自身意志再度植入社区,通过行政权力对家族政治再吸纳,由此建构起了新的公共生活。 本文认为,村改社区公共性的成长既非外来制度移植,也非本源性文明的延续,而是两者在现实生活中相互形塑、相互建构的过程。首先,村改社区处于自然村落与城市社区的衔接地带,既存在传统地方性知识,也面临着制度规章与市场的多重挤压,公共性生产是包含了诸多主体互动的过程。其次,社区公共性并非来源于某一主体或是某种固定不变的要素,而是在国家整体发展战略框架下不断的自我调适,是集时间、空间于一身的开放性实践过程。不同阶段,公共性的动力、机制、后果都有所不同。再次,公共性的演进逻辑表现为在“撞击—回应—发展”背景下,从国家公共性下沉到社会公共性的历程。这也决定了中国公共性的研究中,不能简单的以西方物之“产权”与人之“人权”研究范式加以统摄。最后,提出了“圈层式结构公共性”这一解释框架。论文以整合性视角,将社区家族行动放置于公共性考察,并进一步发现,中国传统的“公”与“私”并非是建立在二元对立基础之上,其背后体现出中国传统的关联性思维的创造性转化。家族的私在适当条件下能转化为社区之公,而社区的公共性也需要建立在对个体、家族的“私”的承认基础之上才成为可能。但家族权力也存在着异化危机,国家意志的规范与社区居民的参与就成为构筑公共性的核心要件。 公共性既是开放的实践,就意味着总是会在变动不居的行动中被分解,有可能产生新的危机:一方面,公共性的多主体架构会有被极端同一性所替代的可能,如国家单向权力的强制,或是基层社会以抗争行动要挟国家。另一方面,公共性被极端的私人性所颠覆,村落中的家族行动推动了社区公共性的建构。但家族本身不能自足,也需要国家与社区等多元主体对此进行纠偏。 在中央强调社会建设的宏观背景之下,从家族与社区、政府三者互动关系出发,将X社区转型放置于中国公共性演进的历史背景中,进一步挖掘“村改社区”公共性构筑的总体逻辑,具有理论与实践的双重意义。理论层面而言,基于村改社区的发生学追查,丰富了公共性研究对象。其次,将家族政治纳入公共性的考察,丰富了公共性研究的维度。实践层面,X社区代表了中国西部村改社区公共性转变的某种类型,尽管具有一定的特殊性,但可以为政策制定者、社区治理者及社区研究者理解非发达地区提供了一个可资借鉴的窗口,对社会建设、城市化管理具有一定的理论与现实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