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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的农村人口约占全省总人口的73%,但山西省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的建立却严重滞后。加快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建立的步伐,对完善山西省的社会保障制度及市场经济体制,促进农村经济与社会相互协调发展,保持社会稳定,具有极为重要的作用和十分深远的意义。近年来,我省积极开展农村社会保障工作:一是注重农村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保障。二是实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三是失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障工作日趋规范。四是对低保困难家庭子女就学进行救助。五是开展山西省社会主义新农村试点村和重点推进村适龄农民参加社会养老保险工作。总体来说,我省的农村社会保障工作是扎实有效的,对我省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起到了基础性作用。但目前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为:在低保求助上,一是标准低,二是覆盖面小。在合作医疗上,一是简便有效的缴费机制尚未建立,全靠基层工作人员逐门逐户收缴,行政成本大、效率低。二是缴费基数低,求助能力弱。农村合作医疗保障还不能适应医疗行业的现状和农民的实际需求。三是对医疗机构的监管手段较弱、难度较大,给合理确定医疗费用、支付医保补偿、保障基金安全带来较大压力。在失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障上,一是土地补偿政策条款不统一,上地补偿标准高低不等,未充分考虑到农民基本保障的需要。二是养老补贴标准过低,很难起到保障作用。三是村集体的土地补偿费用,在使用和管理上缺乏有效的监督和约束,容易形成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隐患。四是由于多数失地农民缺乏技能,一时很难找到工作岗位,就业矛盾日益突出。本文对当今我省农村社会保障的现状、问题和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缺失的原因进行分析,从城乡协同发展的角度,分析农村社会保障建设的重点,原则和对策,构想出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的目标。本文首先从社会保障这一概念入手,阐述其含义、性质和功能,然后对我省农村社会保障的内涵逐一介绍;在概念阐述的基础上运用比较分析法对我省农村社会保障的背景进行分析,在经济一体化、城乡一体化和人口老龄化的宏观背景下,论述建立农村社会保障制度是历史的必然。接着阐述新中国成立以来农村社会保障的发展历程和绩效,进而与城市的保障制度进行比较分析。然后对当今农村社会保障的现状、问题和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缺失的原因进行分析。最后,从城乡协同发展的角度,分析农村社会保障建设的重点,原则和对策,构想出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