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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我国地方政府过度投资所引起的地方债务激增,受到了中央政府的高度重视。中央政府为了控制金融风险,不断出台新的政策叫停不少违规或擦边的融资方式,结果却不尽如人意。若非有利可图,地方政府不会将中央的训斥置若罔闻。地方政府是由地方官员组成的,在地方政府非效率投资的背后往往存在着地方官员的晋升激励和经济利益。因此,地方政府非效率投资的治理从地方官员的治理着手,或能取得釜底抽薪的效果。而经济责任审计作为政府治理的工具,以官员个人为审计对象,旨在对官员实行“精准治理”,监督官员个人经济责任履行情况,起到约束晋升激励与经济利益对官员进行非效率投资的影响,从而能有效抑制地方政府非效率投资。本文首先运用公共选择理论,从官员的自利性与寻租行为出发,研究地方官员在政治晋升激励与经济利益激励下的政府投资动机,在我国目前的政府投资的决策和执行的体制下,官员权力在政府投资中的运行机制,以及目前的政府投资管理制度的缺陷是如何为官员的寻租行为提供条件等问题。然后,从官员治理的角度出发,研究经济责任审计对官员权力的约束作用,及其通过对官员经济决策的合法合规以及绩效方面的评价,核实官员履行经济责任的情况。在此基础上,将审计结果汇报给有关部门,作为有关部门奖励和处罚官员的依据,而官员的政治前途和经济利益也会由此受到影响,从而产生威慑作用,抑制官员由于政治晋升激励和经济利益激励所导致的政府非效率投资。也就是说,经济责任审计在政治晋升和经济利益对官员的激励作用中起到调节作用,纠正了激励手段的负面影响所导致激励结果对期望结果的偏移。随后本文通过实证检验验证了这一抑制作用。最后,根据以上研究结论,提出发挥经济责任审计对官员权力约束的治理作用,从根本上抑制官员滥用权力所导致的地方政府非效率投资行为的政策建议。本文的创新点在于:第一,将地方政府投资行为推进到背后的实质性个体,即地方政府官员,深入研究了地方政府非效率投资中官员的动机、权力运行及实现条件,丰富了地方政府非效率投资形成的研究。第二,本文对经济责任审计约束官员权力在地方政府投资中的作用机理的研究,为经济责任审计治理功能的拓展提供了新的视角。采用实证研究方法对经济责任审计的工作成果进行检验,有利于总结我国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开展的实践经验,为经济责任审计在官员治理中的作用提供经验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