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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企业作为农业先进生产力的代表,是连接农民与市场的桥梁,是实现农业现代化发展的核心组织。而生物资产通常又是农业企业的重要资产,基于生物资产自身特殊性,对其进行确认、计量和相关信息披露,有助于反映企业真实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随着世界经济一体化的发展及我国企业涉农活动日益增加,对农业活动进行规范成为必然趋势。《国际会计准则第41号——农业》(以下简称IAS41)在2001年的时候发布,为适应国际形势变化和满足国内现实需求,财政部于2006年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5号——生物资产》(以下简称CAS5),自2007年1月1日起实施。本文正是立足这一点,在对比分析国内外相关生物资产信息披露的准则差异的基础上,利用资本市场中存在生物资产的31家农业类上市公司近5年的数据共149个样本,采用熵权法分析农业类上市公司生物资产信息披露程度的现状及问题,并回归分析生物资产信息披露的质量对企业价值的影响,以期完善农业类上市公司中生物资产的信息披露,促进农业企业可持续发展。通过实证研究得到以下结论:(1)农业类上市公司生物资产的信息披露不够规范,缺乏可比性和统一性,对生产性生物资产的数量披露不够完善、消耗性生物资产的分类不够详细明确、公益性生物资产的披露有待加强;(2)农业类上市公司披露的生物资产信息及时性、充分性和披露质量对公司价值有一定程度的正向作用。基于上述现状分析和实证检验结果,提出了改进生物资产信息披露质量的建议,主要包括:(1)加快完善生物资产信息披露的法律法规,进一步推进新准则出台;(2)相关部门应当增强监管力度,保障投资主体的权益;(3)加强公司经营管理的专业性,完善公司的治理能力;(4)提高生物资产信息披露质量,及时充分披露生物资产信息;(5)提高第三方审计的专业能力,完善第三方监管制度;(6)加强生物资产的相关理论研究,推进生物资产理论体系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