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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下同)是指性质和功能相似的一类地域组织,即大学、研究机构和企业在一定地域内的相对集中。其任务是研究、开发和生产高技术产品,促进科研成果商品化、产业化和国际化。高新区的基本类型从功能及组织方式上可以分成科学园、技术城和高技术加工区三种类型。
我国高新区提升自主创新能力的战略对策主要包括:在分析我国高新区自主创新的成效与瓶颈的基础上,着重探讨高新区提升自主创新能力的路径选择;高新区提升自主创新能力的文化建设;高新区提升自主创新能力的制度保障等。
自主创新主要包括三个方面的涵义:一是增加原始创新;二是加强集成创新;三是在引进、消化、吸收基础上的再创新。自主创新可从广义和狭义两个层面上来理解,广义意义上的自主创新指的是国家科技自主创新,狭义意义上的自主创新则是指企业自主创新。
基础研究在原始创新中具有源头作用。高新区增强原始创新能力应深化科技管理制度改革,改进评价体系,大力培养和引进创新人才,努力营造有利于原始性创新的良好文化环境,积极推进国际交流与合作。高新区具有发展产业集群的优越政策环境和服务环境。高新区应将产业集群与高新区集成创新能力建设紧密结合起来,营造适宜于创新的环境,培育高新区集成创新能力。高新区的技术引进要注重引进应用技术方面的新技术,消化吸收后进行创新和后续开发,以提高高新区的的自主创新能力。高新区要加强引进技术自主创新的宏观管理,在技术引进时必须注重引进技术的先进性及本土化,加大研发投入量,并最终形成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专利技术。高新区企业必须注重人力资源的培养与保护,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注重防范资金风险和市场风险,建立高新区引进技术自主创新的导向机制。
高新区创新文化建设应切实转变思想观念,培育创新意识,倡导追求真理、宽容失败的科学思想;必须体现以人为本,重视和稳定拔尖创新人才,树立鼓励竞争的价值观;必须加强科研道德建设,努力营造更好的知识产权法治环境和文化环境;必须有观念的支撑,更呼唤制度的保障。
高新区提升自主创新能力要设立研究开发机构,拓宽科技创新投融资渠道,完善和优化人才支撑体系,建立完善的技术创新体系,完善促进科技自主创新服务体系的建发,构筑多元化核心技术聚集创新平台。加强国际科技合作与交流。高新区提高自主创创新能力体制创新应完善市场环境和制度,建立和完善高新区的风险投资机制,加大政府对高新区自主创新的扶持力度,建立产学研一体化结合机制,加强知识产权管理和科技宏观管理。高新区提高自主创新能力还应建立法律保障体系,加快法制支持进程,完善高新区立法,构建知识产权战略,提供全面的知识产权法律支持,借鉴国际经验,完善融资法律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