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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行政体制改革是国内外关注的一件大事,在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宏伟事业中据有重要的一席。本文运用历史和逻辑的统一,政治与经济的相互作用,系统论的观点以及比较的方法,着重对改革开放以来中国行政体制改革的实践进程尤其是地方试点改革进行了深入研究,比较系统的提出了一些看法和观点。本文认为,行政体制改革,是在以经济体制改革为主、政治、社会等因素综合推动下,遵循政府管理自身规律,逐步推进的以组织和制度变迁为重点的发展过程。行政体制改革不仅仅是政府机构设置上的增减和人员的裁减问题,从更深层次上说,它是政府转变职能、行政管理运行机制进一步走向程序化、法治化的一个进程,更多体现的是对完善的行政组织法制的需求。因此,我国的行政体制改革的成功与否,关键是构筑科学和规范的行政组织法规体系,确立行政组织法定原则。从一定意义上说,这也是依法行政的前提和基础所在。本文重点介绍了石狮、卓资、华容等地的行政体制改革案例,认为影响我国行政体制改革主要有两种障碍:内在障碍——观念和利益约束;外在障碍——体制和制度约束。本文还深入研究了我国行政体制改革面临的主要问题,包括理论问题和实践问题。理论问题中主要是政府的“规模”问题,政府规模的确定是行政体制改革成功的必备要素,而政府规模的确定需要完备的行政机关编制立法。行政体制改革中的实践问题主要是精简-膨胀的循环怪圈以及我国实践中存在的“七个政府”加“一个半政府”,多级政府的存在与改革的单一性导致改革实践难以取得实质性成果。依法行政,是市场经济发展和政治文明建设对行政体制改革提出的必然要求。要加强行政组织法的法制建设,逐步形成以宪法为基础,以国务院组织法、国家行政组织法和地方政府组织法为主干,以国务院部门组织条例和地方政府组织条例为辅助,以国务院部门组织规章和地方政府组织规章为补充的完备的行政组织法规体系。最后,本文全面论述了如何完善我国的行政机关编制立法。本文认为我国编制立法的总体实施步骤,应当是在上一次机构改革的基础上,遵循一定的立法程序,制定以《职位分类法》为基础、《行政机关编制法》为核心、以相应的配套法规为支撑的一系列法律法规规范,使行政机关的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定员以及机构、人员编制的调整都建立在科学的人事管理制度的基础上,在保持改革成果的前提下,使国家的行政人事制度达到适应经济发展、维护经济振兴、促进国家民族繁荣昌盛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