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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商民主的概念在20世纪80年代首次在西方被明确提出,引起世界范围内的关注,随后被学者介绍到我国,需要强调的是,虽然协商民主的理论起源于西方,但我国关于协商民主的实践早在民主革命时期就已经存在。结合我国历史与实践,在党的领导下,协商民主逐渐成为具有中国特色的民主形式之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协商民主是我国民主政治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独特的优势。党的十八大和十九大都明确提出要建设和发展我国的协商民主,其中,制度作为当前国家建设强调的一个重点,在我国协商民主的发展中也具有相当重要的作用。加强我国协商民主的制度探索,是实现我国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内在要求,我国协商民主制度的发展有利于推进我国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民主化的进程,而民主化是实现治理现代化的要素之一。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独特的优势中,制度方面的优势占据关键的位置。基于这一认识,本文试图挖掘我国协商民主的制度优势,并且对于如何充分的实现这些优势进行理论和实践方面的研究。本文除了引言部分,正文的主要内容分为四个部分。第一部分对协商民主和协商民主制度进行了理论阐述。其中对协商民主的缘起与内涵进行了总结和探讨,在探索西方协商民主兴起的原因与西方学者对协商民主定义的基础上,重点分析了我国协商民主的概念和特征以及协商民主在我国的科学定位,之后,着重分析了制度,及其运行要素与优势,在此基础上,对我国协商民主制度的具体概念与运行原则进行了分析和阐释。第二部分针对我国协商民主制度优势进行了挖掘,主要概括为四个方面:一是鲜明独特的制度领导优势,即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我国协商民主的最大优势;二是中国特色的制度建立优势,与党的领导相结合,重点分析了独具中国特色的人民当家作主与依法治国对于协商民主制度建立的优势所在;三是坚实有力的制度保障优势,主要分析了我国根本政治制度与基本政治制度所包含的具体内容对协商民主的保障作用;四是广泛多层的制度实践优势,主要从政党协商、人大协商、政府协商、政协协商、人民团体协商、基层协商及社会组织协商七种实践方式入手,分析其具体的实现形式以及各自发挥的重要作用。第三部分分析了我国协商民主制度优势未能充分发挥的制约因素。在明确我国协商民主制度优势的基础上,反观现实,发现在我国协商民主运行过程中,在协商主体的自觉认知、协商民主制度的内容表述、协商民主制度的运行机制以及协商民主制度的效能反馈等方面存在着一些问题,包括对我国协商民主制度优势的自觉不足,我国协商民主制度的内容表述不够明确、运行机制不够健全以及效能反馈有待提高,这些成为我国协商民主制度优势充分发挥的制约因素。第四部分是针对制约因素,进一步对发挥我国协商民主制度优势的实践路径进行了探讨。从增强我国协商民主制度优势的自觉,明确我国协商民主制度的内容表述,健全我国协商民主制度的运行机制,提高我国协商民主制度的效能反馈四个方面提出充分发挥我国协商民主制度优势的实践路径。结论部分对全文进行总结,在明确本文不足的基础上,指出了需要进一步研究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