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言语互动是语言学界研究的一个重要课题,长期以来,它都受到国内外学者极大的关注。本文中,作者尝试从目的原则的视角来对言语互动进行解释分析,希望借此为言语互动提供一种新的研究角度,并证明目的原则的普遍适用性。 美国总统电视辩论一直备受社会民众的关注。在辩论中,人们不仅可以领略到总统候选人的雄辩能力,还能够获知他们的政治主张。总统电视辩论在美国大选期间是必不可少的活动,总统候选人在辩论中的表现将从很大程度上决定其是否当选。因此他们在辩论时的措辞,政策表述等就必须极为严谨,甚至是无懈可击。这也就意味着总统候辩论中的言语互动极具研究性。本文以2012年美国总统辩论中的三场辩论为语料,从目的原则的角度来探讨奥巴马与罗姆尼两位总统候选人进行言语互动以实现自己的会话目的。文章不仅分析了他们之间的不同目的关系,同时也对他们各自的目的层次、目的系统、实现目的的策略,以及目的互动类型等进行了深入细致的研究。 辩论双方为了实现各自的目的进行语言和策略的选择,并用他们擅长的方式将自己的目的表达出来,这个过程其实也就是言语互动的过程。经过分析,作者发现在五种目的互动类型中,目的采纳、目的协商、目的拒绝几种互动类型在此次研究的辩论中比较常见。因为在总统辩论这样一种机构性言语活动中,他们大多数情况下都是在极力证明自己的政策和管理能力是如何有别于对方,所以许多时候他们的都处于冲突的目的关系中。这也就决定了他们的互动主要以目的采纳、目的协商、目的拒绝这几种互动类型为主。另外,两位总统候选人多采用修辞性问句以及排比两种策略去帮助他们实现目的。就目的实现情况而言,因受到目的追求的手段,参与者自身语言使用能力的应变能力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故两位候选人的目的实现情况各有千秋。 本文不仅证明了目的原则对言语行为和言语活动的普遍解释力,同时也为辩论赛话语提供了一种新的研究视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