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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九世纪末二十世纪初,在西方是一个物质和精神都发生了很大变化的时代,人与社会发生了深刻的危机,艺术与现实的关系也发生了变化。以模仿现实为基础的古典艺术遭到了质疑,再现传统也逐渐淡出人们的视线,而现代抽象艺术作为一种新的艺术潮流则不断涌现,蓬勃发展。在这种趋势下,西方艺术发展的重心开始从对现实的模仿再现偏向对艺术自身的关注。现代主义的出现对艺术实践是一次大洗礼,而对美学来说也是一次大的冲击,克莱夫·贝尔也正是在这股现代主义艺术大潮中提出了自己的美学主张:“艺术即有意味的形式”。
“有意味的形式”作为一个美学命题是克莱夫·贝尔(CliVe Bell)于1914年在《艺术》中首次提出的,这一命题一经提出便引起了艺术界的极大震动,有人甚至把这一命题称为“美学界的歌德巴赫猜想”,使贝尔在美学界艺术界名躁一时。但贝尔也因他的美学论点招来了颇多微词,可谓浮沉褒贬,毁誉参半。纵观历史,人们对此命题的各种解释和理解鲜合人意,这一命题或被简单视作一个有关视觉艺术的形式主义命题来看待,只将目光投向其对形式的偏重而缺乏对其理论整体的关注;或因其论证中的逻辑瑕疵而被彻底否定,但对其为什么陷入循环论证并未深究……。显然此类观点都缺乏对其整体内涵的深刻挖掘,而任何简单化的处理方式都将与此说的真正意向相违背。笔者认为贝尔从自身审美体验出发,对艺术的本质问题作了独到的分析和深刻的论述,对审美感情的执着是他审美理想实现的途径,试图让人们在审美愉悦中重新找回曾经失落的心灵家园。所以本文将联系贝尔的美学理想和思想背景,尤其是他的整体美学理论,试图对“有意味的形式”说进行相对全面的分析与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