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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实生活中普遍存在着企业实行三级价格歧视的现象,但是,对于三级价格歧视的政策选择一直是政府部门决策的难点。这是因为现有文献关于垄断厂商三级价格歧视的结论是不清楚的,而关于寡头厂商三级价格歧视的研究还存在着许多不足。寡头厂商在市场中存在一定程度的竞争,厂商之间的定价策略会相互影响,所以本文选择对寡头厂商三级价格歧视的竞争效应进行研究。通过对寡头厂商三级价格歧视进行竞争效应研究,就可以知晓三级价格歧视是否有损害市场竞争,并且了解它对社会福利的影响情况。这也为政府部门对这些行业如何实施反垄断政策提供了依据。本文主要研究两个核心问题:寡头厂商实行三级价格歧视对竞争会产生什么影响,同时对社会总福利又将产生什么影响。三级价格歧视是向低弹性的消费者索要高价而向高弹性的消费者提供低价;而在寡头厂商情况下,厂商之间存在竞争,会对各自的定价策略产生影响,使最终结果变得不确定。为了清楚地了解寡头厂商三级价格歧视的竞争效应,本文分别从数量竞争、价格竞争和进入阻止这三个方面进行分析。在数量竞争下,寡头厂商实行三级价格歧视是社会福利帕累托改进的。假设需求函数是线性需求函数。在寡头厂商的边际成本恒定且相等时,寡头三级价格歧视会比统一定价有更多的产出及更高的社会福利;在寡头厂商的边际成本恒定但不相等时,寡头三级价格歧视会使边际成本较低的企业占据较高的市场份额,从而降低市场的平均零售价格;在寡头厂商的边际成本随产量变化时,寡头三级价格歧视会使规模经济的厂商占据较高的市场份额,在竞争中占据有利地位。如上所述,不论是产出的增加、市场平均价格的下降,还是较有效率的企业占据较高的市场份额,竞争的结果最终都增加了社会总福利。所以,数量竞争下寡头三级价格歧视是帕累托改进的。在价格竞争下,不同的市场结构(或产品差别)下,寡头厂商实行三级价格歧视所导致的竞争结果是不相同的。在最优反应对称情况下,同样假设需求函数是线性需求函数,如果某厂商的过高定价只会使消费者减少购买(而不是去其他厂商处购买)该产品,那么寡头厂商实行三级价格歧视就会增加社会总产出。最优反应不对称时,寡头厂商实行三级价格情况相较于垄断厂商会产生更高的社会总福利。在企业产品存在质量差别的情况下,如果高质量厂商实行三级价格歧视,就会夺取低质量厂商的市场份额,最终使得更多的消费者使用更高质量的产品,显然这是帕累托改进的。在有进入成本的情况下,寡头三级价格歧视在不同的竞争方式和市场结构下的竞争结果是不相同的。在数量竞争下,寡头价格歧视的阻止效应是不明显的;在价格竞争下,三级价格歧视具有较强的进入阻止效应,最终厂商数量比统一定价时更接近市场最优的情况;如果在位厂商与潜在厂商之间进行竞争,在位厂商实行三级价格歧视会有较强的进入阻止效应和不确定的福利效应。(只有进入成本较高且潜在厂商仍选择进入时,三级价格歧视可能会增加社会福利;其他情况下,三级价格歧视很可能降低社会总福利。)在上述理论分析的基础上,本文对中国民航客运航空企业实行三级价格歧视与市场竞争的关系进行了实证研究,实证检验采用了中国8家航空公司2013年9月21日——2013年10月10日在六条航线上的21694张机票数据,先用线性回归比较价格歧视与非价格歧视的差异,再将价格歧视与非价格歧视的票价比值作线性回归。检验结果说明了三级价格歧视程度与市场竞争程度正相关,是促进市场竞争的,有利于社会福利的提高。因此,政府不应该对此加以限制,应进一步放松管制,促进市场竞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