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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创业板市场在我国设立,创业板市场的设立为无法满足主板上市要求,但发展前景和成长性可观的小规模企业提供了获取资本的平台。近几年,创业板上市公司数量急剧增长,由于创业板上市公司定位“三高七新”,因此其经营能力和成长性颇受质疑。成功上市是每一个中小型企业的梦想,一旦上市成功,企业不仅可以获得巨额的资金投入,还可以扩大品牌效应,实现企业的长远发展。也正是在这样的利益驱使下,越来越多发展状况良莠不齐的中小型企业,宁可舞弊,也要上市。对事务所而言,承接业务中,拟上市企业占据非常大的比重。这就意味着事务所一直要以高度谨慎的态度处理创业板拟上市企业的业务,因为一旦出现差错,信用危机就会爆发。无论是美国的安然事件还是我国的绿大地和银广夏,都为注册会计师行业的职业谨慎性敲醒了警钟。如今资本市场的活跃度越来越高,国家对高新技术企业的优惠政策越来越多,创业板拟上市企业也会越来越多。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人员,对于创业板拟上市企业的审计工作,必须高度警惕、重视。因为这不仅仅是会计师事务所对本身承接业务负责任的体现,更是对广大投资者负责的要求。本文从风险导向审计理论入手,探讨如何将风险导向审计理论运用到创业板拟上市企业的审计实务当中。行文过程中笔者从创业板拟上市G公司的审计项目出发,结合当下会计师事务所广泛应用的现代风险导向审计模式,以创业板拟上市这一视角,结合证监会关注审核的重点,对创业板拟上市企业实施财务审计过程中存在的不足及解决对策做出分析。希望通过本文的研究,为日后会计师事务所承接类似的项目提供一些有益的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