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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论文从“叙事作为修辞”这一基本命题出发,抓住“叙事作为修辞”的本质特征,探讨了在“新叙事学”的学术视野内,“叙事”是如何可以成为“修辞”的。 论文一共分为五个部分。绪论部分首先介绍了叙事学在当前的发展状况,说明了“叙事作为修辞”的叙事学发展背景,认为“叙事作为修辞”是“前叙事学”走向“新叙事学”的必然产物,从韦恩·布斯到詹姆斯·费伦的发展实际上是小说修辞学向叙事修辞的发展。詹姆斯·费伦扩展了韦恩·布斯的研究范围,而这正好体现了“前叙事学”向“新叙事学”的发展趋势。 论文第一章是叙事与修辞关系的探究。主要分为三个部分:1、修辞溯源;2、叙事的本质;3、叙事与小说的关系。本文从历时的角度分别对叙事与修辞的发展作出描述。本文在论述叙事与修辞的关系时,注意抓住叙事和修辞的本质特点,将二者在接受者方面的特点进行了对比和比较。叙事学的发展在接受美学的影响下,更加关注读者对叙事文本的建构和理解,而修辞学从古典走向现代的过程中,也是更加注重话语对受众者的说服影响功能,于是二者在这一点上取得了共识。而对叙事与小说关系探讨的目的在于为“叙事作为修辞”寻找小说文本的支撑。 论文第二章是对“叙事作为修辞”所涉及的基本理论范畴的探讨,而这构成了本论文的核心部分。对语言学背景的考察是为“叙事作为修辞”寻找语言学的支持,在此基础上,本文认为“叙事作为修辞”的实质其实就是叙述技巧的运用,从而形成作者与叙述者、人物以及读者之间的修辞关系,形成独特的文本阅读效果。从此角度来讲,“叙事作为修辞”其实是一种写作与阅读的互动,涉及到作者与读者的价值取向以及修辞本身的意识形态取向。在这一活动过程中,作者是具体信息的发送与实施者,运用的方式是各种叙述技巧,其作用的对象是叙事文本,而作用的目的则在于叙事文本的文学效果。按照逻辑的三段论推理:小说可以作为修辞;而叙事主要体现为小说的文本,所以叙事是可以作为修辞的。 论文第三章从具体的文本解读中,为“叙事作为修辞”寻找文本支持,因而从理论走向了实践。论文分别对《雪山飞狐》和《挪威的森林》作出修辞性的解摘要读,用具体的文本对“叙事作为修辞”这一命题进行佐证。 最后的结语是对全文的总结和提升,并强调了叙事是可以作为修辞的这一结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