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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作为一个社会问题和制度自古就已经存在。中国古代的养老以家庭养老为基础、以社会养老为补充,在国家与民间的互动与配合中共同履行养老义务。纵观中国古代史,清代是中国古代社会养老体系最为完善也是发展最为成熟的时期,其养老制度对于当今养老问题的解决也颇具借鉴意义。清代的社会养老制度包括政府主导的社会养老制度,即养济院养老,以及民间互助型社会养老制度,即善会善堂养老及义庄养老。本文通过介绍清代的社会养老制度,落脚于社会养老中国家与民间的互动,展现了清代社会养老的全貌。本文分为以下六个部分:引言:介绍了本文的研究意义与研究现状。第一章:概述部分。梳理了中国古代社会养老制度的发展脉络,明确了清代社会养老制度的内容与特征,并分析了清代社会养老制度的地位。清代养老虽仍以传统的家庭养老为基础,但社会养老已凸显出其重要性。第二章:对第一类社会养老制度—一政府主导的社会养老制度进行介绍,以养济院作为政府养老的代表机构,从养老对象、救济内容、运行机制、经营问题及对策、配套设施等方面展现了其全貌。第三章:对第二类社会养老制度——民间互助型社会养老制度进行介绍,该模式下同样包括了两种典型方式:善会善堂养老以及义庄养老。分别介绍了两者的养老对象、救济内容、组织管理模式、财政来源以及政府监督方式与保护措施。第四章:政府主导的社会养老与民间互助型社会养老的互动。自治权与公权力虽有一定的冲突,但两者在道德教化与维护社会稳定上有共同的目标,故不可避免地也有相互影响与渗透的部分。在民间互助型养老逐渐纳入国家因素的同时,政府对民间的依赖也越来越强,两者在持续的良性互动中寻找平衡。第五章:对本文内容进行总结,并对当今社会养老问题的解决得到以下启示:社会养老应重视国家作用的发挥,同时也应重视民间因素。国家与民间的界限并非不可逾越,反而需在双方的相互支持中实现社会问题的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