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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是文化产业发展的非常重要时期,国家为扶持文化产业的发展相继出台了一系列的政策法规,表明国家非常重视文化产业的发展。文化产业已是一国“软实力”的象征,为进一步提高文化产业对经济发展的贡献比率,国家应该在政策上继续给予扶持。我国文化产业的发展起步较晚,在发展过程中不免会遇到诸多问题。文化产业的生产对象是文化产品,由于文化产品具有外部性、公共产品性等特殊属性,决定了政府应该在政策上给予文化产业扶持。税收政策是国家实行宏观调控的手段之一,其具有内在“稳定器”的功能,对各类资源的配置以及国家的产业结构调整有着重大的影响。而目前我国针对文化产业的税收优惠政策还存在诸多问题,税收优惠政策还没有形成完整的法律体系、文化产业的行业税负较重、税收优惠政策导向性不明显、税收优惠的方式单一。这些问题的存在限制了文化产业的发展。很多国家都出台了扶持文化产业发展的政策。美国对文化产业的扶持限于“资助”而不会直接参与“管理”,根据文化机构是否营利制定出了差别较大的税收优惠政策;法国政府采取的政策和美国略有不同,法国为保护本国文化产业的发展,除了对不同文化行业实行差别制的税率外,国家财政投入较大;英国根据文化产业是否属于营利性的,给予不同的政策扶持。且税收优惠政策主要是针对营利性的文化产业设置的。此外,差别税率也是英国对文化产业扶持的特色之一;韩国政府在认识到文化产业所具有的市场潜力后,不遗余力地加大财政支持,先后出台了各行业的基本法,在税收优惠政策上对核心文化行业给予大力政策扶持。为了繁荣我国文化产业,政府可从以下方面完善我国的税收优惠政策。一是要设立一套完整的税收法律体系,二是制定出有差别的税收优惠税率,三是税收政策应具有针对性,四是规范营业税改增值税,消除重复征税的现象,五是通过实行文化产业税利返还,设立文化基金,六是延长税收优惠的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