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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上大多数国家都面临着本国地区间经济发展的不平衡问题。如何科学地利用财税政策和措施,解决地区间经济发展的不平衡问题,是大多数国家积极研究和努力解决的问题。以德国为例,原西德的联邦州之间本身就客观存在着经济实力的差距,北威州、巴伐州、巴符州、汉堡州比西德其他的联邦州经济发展水平要高一些。1990年东西德国合并后,新加入的东部5个联邦州与西部老联邦州相比,经济发展水平存在着更大的差距。德国科学地利用分税制度和财政转移支付制度,有效地调节了地区间经济发展的不平衡。以现在东部新联邦州为例,其人均收入已与西部基本持平,新建的基础设施有的甚至已超过西部。我国的人口是德国的近16倍,面积是德国的26倍。我国的中西部经济发展水平与东部相比也存在着巨大差距。但我国的财税体制与德国相比并没有很好地解决东部与中西部地区经济发展的失衡问题。本文通过对德国财税体制与我国财税体制的比较,得出了一些有益的启示。全文共分为如下四个部分。第一部分,介绍德国如何通过宪法对三级政府事权进行划分。第二部分,通过对德国税收权限和税种划分的研究,阐述德国分税制及其特点;通过对德国纵向和横向财政转移支付制度进行研究,分析德国财政的转移支付制度;从法律化、体系化、均等化等方面阐明德国分税制和财政转移支付的特点,以及其在德国经济发展中所起到的积极作用。第三部分,主要从GDP入手分析我国东部与中西部存在比较严重的经济发展不平衡问题;从“基数法”分税制等几个方面,分析我国税收体制存在哪些不平等不规范问题,以及我国现行转移支付制度存在的主要问题,需要进行改革的必要性。第四部分,通过上述研究和分析,从德国财税体制中得出对我国财税体制有益的启示,主要有:应实行“因素法”确定中央财政的转移支付额度,应建立纵向为主横向为辅的转移支付制度,应采用税收等手段,促进中西部的开发,应加快财税方面的立法步伐等。德国是世界上第三大经济强国,在欧盟中国民生产总值最高,居民人口最多,是欧洲最重要的市场,2006年德国国内年生产总值达到23027亿欧元,人均国内生产值为27855欧元。德国是世界上最大的出口国,2006年商品出口总额达到8960亿欧元。德国在汽车制造、机械制造、电气工程、化学、环境技术、精密机械、光学、医疗技术、生物与基因技术、纳米技术、航空航天等领域拥有先生的技术,并以过硬的产品质量享誉世界。德国曾遭受了两次世界大战的重创,经历了两德近50年的分裂历史,在国内资源贫乏的条件下仍然创造了经济奇迹。本人因多年来从事德语翻译和负责河北省对德国的交流工作,对德国的情况相比较有更多的了解。本人发现,国内对美国、日本等发达国家的经济及财税政策的研究工作与对德国相比要丰富和深入得多。德国在财税制度方面特点突出,有着成熟的做法和成功经验,这为德国经济持续快速发展提供了合理的财税体制保障,这方面十分值得我们学习和借鉴。因此本人在阅读有关中外文献资料的同时,结合工作经验和我国的实际,对德国财税体制对我国的启示与借鉴一题进行了论述。此外,本人还发现,目前国内还没有对德国宪法关于政府间财政关系的有关规定和德国财政平衡法的中文译本。在起草论文的同时,特地对上述德国法律进行了翻译,并作为论文的两个附件附后,以期对德经济进行研究的人士有一定的参考价值。科学发展观在财税方面的体现就是要建立科学的财税制度,有效地调节我国地区间经济发展的不平衡,逐步拉平地区间人民的生活水平,使不同地区的人民得到基本相同的公共服务。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实现以人为本建设和谐社会的远大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