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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飞速发展,全国各地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规模不断增大,从而产生了对基础设施等公共产品的巨大需求。而保障基础设施有条不紊的建设离不开充足的资金,如果仅仅依靠地方财政投资,是根本不能满足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巨大需求,许多地方政府因此背负了上了巨大的债务。融资平台公司作为基础设施建设的主要承担者,在一定程度上担负着政府投融资功能,而城市建设投资公司作为地方政府融资平台的代言人,更面临着严峻形势的考验。如何拓宽和创新融资模式,突破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中的资金短缺的“瓶颈”,稳步促进城市化建设的进程,是摆在各地城投公司领导面前的重要课题。长期以来,我国地方政府投融资体制改革滞后于经济发展,随着2014年《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国发[2014]43号)的颁布与新《预算法》的实施,预示着政府开启规范化的政府投融资体系。文件的发布主要对地方债进行了全面系统的规范,明确了系统建立“借、用、还”相统一的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机制,使政府和企业明确自己的责任义务,未来在融资环节切实做到谁借谁还、风险自担。这被有些人说成是洪水猛兽,对平台公司产生了剧痛,未来政府融资平台的融资模式将发生重大调整,城投公司将转向以经营性业务为主,依靠自身经营成果来偿还债务。这意味着依靠政府信用融资的城投公司将逐步退出历史舞台,尽管这一过程很艰难,但大势所趋。一系列政策加速了城投公司由量变向质变的过程,将城投公司的融资方式推向了风口浪尖。在目前的大背景下,探讨城投公司的融资新型模式,有着十分必要的现实意义。本文以城投公司融资方式为研究对象,采用理论和实际相结合,综合运用案例分析、对比分析方法,探寻适合未来城投公司发展的项目融资方式。